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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着力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

  创建“一办三中心”

  着力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

  衢州市纪委监察局

  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行政监管普遍存在多头管理、重复管理、同体监督等问题,缺乏强有力的综合协调机构和综合监管部门,导致公共资源交易的许多环节监控不力、管理不严。为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增强综合监管合力,我们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抓好“一办三中心”建设,扎实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

  一、主要做法:

  按照“管办分离,监管分离”的原则,在原市招管办、市招投标中心的基础上,提出了创建“一办三中心”的架构。围绕“一办三中心”体制、机制、制度以及监管队伍建设,进行了大胆的创新与实践。

  (一)健全组织机构,创新监管体制

  “一办三中心”,是指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简称市监管办)、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称市交易中心)、衢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简称市建设中心)、衢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简称市评审中心)。相关组织机构的筹建工作,我们分三步实施:

  首先,成立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监察局、市发改委、市人劳局等26个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作为全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承担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重大事项的协调和领导职能。

  其次,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筹建市监管办。市监管办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暂归口市纪委监察局管理,由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兼任主任,内设综合处、业务处、督查处。市监管办主要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职能。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人员进驻市监管办办公,接受市监管办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业的监管工作,依法行使配置活动的执法、监督、管理职能。

  第三,由市监管办牵头,筹建“三中心”。一是市交易中心。将衢州市招投标中心改建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挂市政府采购中心牌子。隶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为财政全额补助纯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综合交易、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土地产权交易5个科室。交易中心履行市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交易、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和专营权配置等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职能。二是市建设中心。隶属市建设局管理,为财政全额补助纯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县级。内设综合科、前期科、工程科和合同科4个科室。主要负责政府投资公建项目(以下简称公建项目)的代建和管理职能。公建项目一律实行“交钥匙工程”。三是市评审中心。原市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与其合署办公。隶属于市财政局管理,为财政全额补助纯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业务科2个科室,主要承担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实施评审。

  (二)规范运作模式,统一监管机制

  在确立“一办三中心”运作模式中,我们建立了“统一进场、管办分离、规则主导、全程监管”的运作机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相关规则和程序进行规范操作,确保公共资源、工作人员的双安全。

  统一进场,即所有法定和政府文件规定范围内的项目,都必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各类与交易有关的服务活动统一在交易平台进行,各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进交易平台监督,各类招投标信息统一按规定公布。

  管办分离,即市监管办、各职能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能,不直接介入市场操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行市场服务职能,严格按规则和程序组织交易活动;市监管办、招投标相关监管职能部门与交易中心之间为业务监督(管理)关系,互相间没有隶属关系。

  规则主导,即交易平台的机构、岗位、工作流程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从事交易及管理的相关机构和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交易相关的各个环节严格遵照规则和程序进行。

  全程监管,即市监管办对进场的交易活动进行全程综合监督,各职能部门对交易活动进行执法监督,市监察局对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行政监察,及时纠正和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三)加强科技促建,完善监管制度

  首先,针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出台新制度、新举措,细化、完善各类监管制度,以制度建设来有效规范公共资源配置工作。先后出台了《衢州市建设工程资格后审实施办法(试行)》、《衢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试行)》、《衢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管理办法(试行)》、《衢州市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衢州市公共资源项目评标结果评估办法(试行)》、《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标文件备案审查暂行规定》、《衢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办法(试行)》等一批规范性制度文件。这些制度规定,对遏制市场交易中的串标、围标和量体裁衣等现象的发生,以及防范投标企业非法转包、分包及业主单位变更设计等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第二,加大科技投入。利用信息化技术,建设和完善网上公开、网上办公、网上服务和网上监督四项功能的电子平台,切实加强科技监管。通过“制度加科技”模式,把经过优化的各项工作流程固化于信息系统之中,防止制度落实中出现偏差,维护了制度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一是加强投标企业信息库建设。率先在国内招投标领域应用CA数字认证系统,建立投标企业信息档案库。今年1至7月份,更新、录入投标企业信息420家,使我市入库企业信息达到956家。该系统的使用既能减少企业投标成本,又能方便对投标企业的监管,促进市场诚信建设,经济效应、社会效应良好。二是加强评标专家库建设。将我市的评标专家人数由555名增加至1293名,专业类别由20个扩大到34个。开发应用了电脑随机抽取、自动语音电话通知系统和询标变音系统,较好避免了专家抽取环节的人为因素干扰。三是加强电子评标系统建设。1至7月份共有175个项目应用了电子评标方式,占全部招标项目的80.2%,避免了评标环节的人为因素干扰。“两库”建设和电子评标方式的推行,为公共资源的公平交易提供了良好的科技支撑。 (四)着力提升素质,打造监管队伍

  按照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清正、纪律严明”的队伍建设要求,严格选人用人程序和标准,实行从全市机关内部选调和社会公开选聘的方式,配备、选好“一办三中心”各个岗位所需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把优秀的同志选拔任用到“一办三中心”工作重要岗位上来,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工作提供良好的组织和人才保障。目前,“一办三中心”已调配到位工作人员42名,占编制数的72.4%。

  同时,为防止“一办三中心”体制建成后从“分散腐败”形成新的“集中腐败”,我们着力加强教育管理,及时制定出台了考勤、工作、财务、廉政等制度和纪律规定,推行电子日记制度、周碰头会制度、月工作例会制度、年工作交流会制度,与工作人员包括各职能部门进驻的监管人员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并通过开展创建学习型单位建设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另外,还切实加强对评标专家、中介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公共资源交易从业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初步成效

  “一办三中心”成立以来,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紧扣“两提高两降低”的工作目标,以机构筹建为重点,以夯实机构运作的基础性建设为主要任务,有力地推进了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开源节流出绩效。“一办三中心”成立后,综合监管力度明显加大,特别是市监管办暂归市纪委监察局管理,可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监督职能,对“三中心”工作及各行业部门的执法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推进了各项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了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效益。1至7月份,市本级共办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1173个,交易金额36.37亿元,同比增长199.17%。其中建设工程交易项目206项,通过公开招标节约资金5000万元以上,资金节约率达13%;政府采购项目32项,通过公开招标节约资金约818.84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5.4%;国有资产进场交易34项,交易额5485.16万元,同比增长55%。通过市评审中心审核政府投资项目112个,送审总造价26675.9万元,审定总造价24535.66万元,核减2140.24万元,平均核减率为8.02%。目前已确定7个总投资7亿多元、建筑面积21万多平方米的政府代建项目,其中3个项目已开始实施。

  (三)提效减负促服务。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我们在具体操作环节十分注重提升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减轻企业负担,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一是制定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简化程序,将公告发布时间缩短为3天,发售招标文件至开标时间缩短为7天,共计缩减交易时间15天。二是与衢州日报社协商,降低交易公告收费标准,初次刊登按刊例价60%收取,二次刊登按刊例价50%收取,三次刊登予以免费。每年可为业主单位节约大量公告费用。三是推行招标文件网上免费下载服务,降低企业竞标费用。推行此项服务,每年可为企业节约投标成本300多万元。四是与银行合作,研究推出投标保证金网上缴退系统,免去投标企业办手续的多次奔波之苦,降低其劳务、时间成本支出。

  (三)综合监管显威力。我们借助制度规范、现场和标后监管、投诉查处三个渠道来实现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市场监管。1至7月份,我市实施投标企业资格后审的项目有86个,参与竞争的企业有2120家,最多的一个项目有108家企业参与竞争,平均每个项目报名企业有25家,比资格预审时增加一倍多,大大提高了投标企业违法成本。据反映,一家企业为达到围标串标目的,先后花去了80多万元,最终也没有中标。今年以来,即使中标的企业,也因投诉举报被查实的,先后有5家企业被依法取消中标资格。截至目前,市监管办共审查交易文件170份,现场监督评标和交易活动200多场次,受理不良行为记录查询110次,受理投诉举报18起,有效维护了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良好秩序。随着公共资源交易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参与竞争企业数增多,投诉数量也相应增加,市监管办在组织协调查处投诉上发挥了有力作用,对提高投诉处理的质量和效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办三中心”将按照“一手抓推进、一手抓规范”的工作思路,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原则,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

  (一)继续抓好监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综合素质。着力抓好专业知识培训,邀请专家讲课,提高监管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加强“一办三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提高监管人员防腐拒变能力。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尽快将工作人员配备到位,确保监管工作有人抓。

  (二)继续抓好部门对接工作,确保新增公共资源进场交易到位。按照“态度坚决、方法稳妥”的原则,集中精力,克服困难,加强沟通联系,协助有关单位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年底前有10项新增公共资源进场交易。

  (三)继续抓好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计算机辅助系统应用。推进电子招标系统的完善,逐步实现投标文件的无纸化运作,提高招投标效率。开发基于CA与3G技术的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使之全面覆盖“一办三中心”及公共资源配置项目标前、标中、标后各个业务领域,并与市监察局“电子监察”系统对接,把公共资源配置工作纳入电子监察视线,确保监管人员依法依规履职。

  (四)继续抓好配套制度建设,建立统一协调的监管体系。按照“三个分离”原则,逐步完善“一办三中心”管理和运作机制,全力抓好重大决策、重要制度的落实,以及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协调。针对招投标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细化、完善各类监管制度。针对项目经理变更、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变更、工程决算等突出环节,逐步建立标后检查制度、督察通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预防腐败发生。积极稳妥地处理各类投诉举报,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平稳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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