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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院副庭长潘华山因涉嫌杀人抛尸被刑拘
浙江在线杭州11月25日讯(记者 李敏)今天下午,浙江在线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原副庭长潘华山因犯故意杀人罪,今天被执行死刑。
今年1月26日,杭州市临安境内发生一起杀人案。案发后,杭州、临安两级公安机关迅速组成专案组,在省厅刑侦总队指导下全面开展侦查工作。为查清尸源,专案组多次邀请国内画像专家完成死者的模拟画像,先后在浙江、江西、安徽以及上海等省、市广泛张贴悬赏通告,并在各类媒体发布,征集破案线索。
7月19日,案件侦破工作取得重大突破,警方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查明被害人系湖州南浔区失踪人员钱某,男,67岁,其户籍地为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
警方经过缜密侦察,发现潘华山有重大作案嫌疑,于7月26日将其抓获归案。经审讯,潘华山初步交代犯罪事实:今年1月8日中午,潘遇到被害人钱某,邀请其到家中吃饭,期间两人因官司一事发生口角,继而拉扯,潘遂将其杀害,并抛尸于临安。
8月2日,临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潘华山的决定。9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潘华山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9月26日决定,撤销潘华山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