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4日讯(记者 李利)楼下卖快餐,隔壁卖烤鸭,对面在卖蛋糕……“前店后坊”的小店遍布大街小巷。现做现卖,新鲜快捷的经营方式已经成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
然而,由于这类经营发生同时涉及生产与流通环节,有的还同时兼具餐饮的特征,很难简单地归类,这给相关部门的监管带来了难度。
“谁发证,谁统一管理。”省卫生厅厅长杨敬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作《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草案)》说明时表示,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管理是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对于这类“前店后坊”的食品经营活动,应该由发放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许可证的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避免出现一家小店由两个以上部门同时监管的问题。
《办法》拟规定,食品作坊的食品生产经营由质监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快餐外卖、饮料点心、卤味烤禽等食品店以及兼营餐饮的咖啡店、茶楼、KTV等现场制售的,由食品药监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炒货店、商场、超市等经营者在其经营场所内的食品生产经营由工商部门统一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