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2月16日讯(记者 童俊 通讯员 赵欣)今年5月26日晚上,一辆红色奔腾轿车在滨江区浦沿街道明德路(又称垃圾街)上连撞多人。经查,驾驶人傅程君系吸食K粉后驾车伤人。
滨江发生伤及多人的交通事故 肇事者吸毒出现幻觉所致>>
吸毒致幻觉驾车连伤多人 肇事者已于27日清晨被刑拘>>
滨江5·26事故系驾驶人吸毒致幻 毒品提供者被警方拘留>>
12月16日,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就此案一审宣判,傅程君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傅程君,现年24岁,杭州人,原系保险公司业务员。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5月26日20时30分左右,傅程君驾驶自己的红色奔腾轿车,从滨江区浦沿街道之江公寓住处出发前往浦沿街道杨家墩商业街明德路接朋友。途中,傅程君曾停车吸食随车携带的毒品K粉,随后又继续开车。
当行至浦沿街道华润超市附近时,傅程君出现了轻微的头晕、亢奋等反应,但他仍驾车继续前行。
20时50分左右,车在明德路杨家墩综合大楼附近“丁”字路口停下,此时车辆并没有熄火。傅程君他出现了意识严重模糊,头晕严重等现象,并产生幻觉。
随后,傅程君踩油门在明德路上由北向南行驶,连续与两辆三轮车发生轻微碰撞,稍作停顿后又踩油门继续前行,与另一辆三轮车迎面相撞,造成三轮车主及7名行人被撞倒在地。停顿约5分钟后,傅程君又驾车顶着三轮车猛踩油门继续前行,在撞翻明德路西南侧多家摊位,后因车轮被台阶卡住而被迫停止,造成12位摊主及行人受伤、9人的摊位受损。
事故中,共有27人受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受伤的20人中,1名重伤,4人轻伤,14人轻微伤,1人未达轻微伤,财产损失共计价值人民币16655.8元。
经检查,傅程君车内还剩有毒品2.33克,检出氯胺酮,其尿液中也检出氯胺酮。
案发后,滨江法院曾联手当地信访局、司法局及街道开展调解工作,使得傅程君家属在开庭前与25名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已自愿赔偿各类经济损失823926元。另2名伤者因受伤较轻未提出索赔。
庭审中,法院认为,被告人傅程君因吸食毒品产生幻觉后,驾驶机动车在人群密集路段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多名群众身体受伤、财产受损,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被告人傅程君的犯罪行为致1人重伤及多人轻伤或轻微伤,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且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故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