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7日讯(记者 李利)“现在我们省的电子政务平台都已经有了,省、市、县三级政府综合门户网站开通率100%。但是更新慢、功能少、缺服务,哪个能够真正用起来?”
今天下午,贯彻落实《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在杭州召开。会上,省人大法工委主任丁祖年表示,《条例》的实施将有助于改善民生,提高服务水平。
为了方便群众办事,《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集成电路卡推广应用的指导,根据需要推进集成电路卡在交通、医院、社会保障、文化等领域的一卡多用,实现一卡通。
《条例》还规定,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电视、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服务体系,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相关的业务申请、信息查询、费用支付等业务办理。这样就可以大大的节约人力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同时《条例》也对保障公众信息安全作了规定,“任何掌握公众信息的单位,不得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提供给他人”。这就意味着当接到一些了解我们情况的骚扰电话时,我们不仅可以追究骚扰人,甚至可以直接追究透露我们信息那家单位的责任。
据了解,《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已于2010年7月30日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