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2月23日讯 (记者 李敏 通讯员 唐学兵 张兴平) 12月23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丁铧做客浙江在线,就“推进阳光司法,促进司法规范”这一主题,与网民进行互动交流,并回答网民的提问。
法院是在人大的监督之下履行审判职能的,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包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是法院落实“阳光司法”的重要举措。
丁铧介绍,实现严格公正司法,不是封闭的,必须把审判活动置于社会广泛的监督之下,两级法院把向人大主动报告工作与争取有效支持结合起来,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增强法院工作透明程度。
一是主动邀请视察和定期走访座谈。台州两级法院先后邀请各级人大代表视察指导工作。
二是推行旁听制度。为了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让人大代表更多的来听取意见,特别是案件审理,选择涉及辖区社会稳定或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案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在辖区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遇到这些案件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走进法院,亲身旁听庭审,体会庭审工作气氛。
三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法院的廉政监督员。台州中院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了20位廉政监督员,监督员可开展各种巡查、明查暗访活动、参加法院组织的专项检查活动、约见法院工作人员等多种监督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