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11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意见》。这标志着继2009年3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在江苏省睢宁县、河北省成安县和成都市武侯区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之后,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试点。《意见》强调,要“明确划分县党代会,县委全委会、常委会及其成员、县委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尤其要加强对县委书记职权的规范。《意见》的出台引起了广大干部群众的高度关注,一时间,“县委权力公开透明”成了社会焦点。
【编辑点评】县一级在我们党的组织结构和国家政权结构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无论从实现长治久安的长远需要看,还是从当前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看,实现县委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势在必行。
《意见》的出台和试点的扩展,标志着改善县级政治生态的决策正由概念变为现实,让广大群众对县委权力如何运行看得明明白白。这其中,除却“公开透明”之外,对权力的“梳理规范”、“制约监督”也是不容忽视的方面。当然,这也正是《意见》已经提出并将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