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3月16日讯(记者 包勇)7周岁以下子女享有与当地儿童同等的免疫服务权利、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法律援助待遇、可申请租住政府提供的住房或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点住房……
今天,记者从杭州市委市政府了解到,4月1日起杭州将实施《杭州市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市区范围内流动人口按居住时间长短可申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和《浙江省居住证》,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7周岁以下子女享同等免疫服务
申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须年满16周岁,拟在本市区居住30日以上的非本市区户籍的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时,公安机关应当发给《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享受不少待遇,比如,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法律援助待遇;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随行的7周岁以下子女享有与当地儿童同等的免疫服务权利等。此外,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流动就业人员,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各项转移。
获区级以上荣誉可直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须同时符合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连续居住满3年;有固定住所,有稳定工作;已在本市市区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条件。
荣获居住地区级以上政府或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或当选为居住地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或经居住地区级以上政府认定属于投资创业或引进人才的流动人口,可以直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持《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除了享受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流动人口的待遇外,还将享受更多待遇。如:可申请租住政府提供的住房或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点住房;可按规定参加当地各种荣誉称号的评选并可享受相应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