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3月29日讯(记者 廖小清)今天上午,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在杭举行。会上,浙江省政府副省长陈敏尔作《关于我省稳定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情况的报告》。他说,今年上半年我省物价上行的压力将继续存在,其中个别月份的涨幅可能还会比较高。随着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进一步显现和翘尾因素影响的减弱,预计下半年物价会有所回落。
部分重要商品价格持续上涨得到遏制
“去年以来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持续温和上涨,其中以食品类为主的部分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价格涨幅较大。”陈敏尔说,浙江稳定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部分重要商品价格持续上涨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数据显示,去年12月,浙江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回落至4.9%,2010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3.8%,实现了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以内的预期目标。该涨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0.5个百分点,在31个省(区、市)中,与江苏省并列第8位。
今年以来,浙江价格总水平延续去年上涨势头。1至2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5.2 %。其中,食品类涨幅最大,同比上涨11%;居住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同比分别上涨7.4%、2.7%。食品类中,大米价格近期涨势趋缓;猪肉价格一改往年节后下跌常态,呈快速上涨趋势,2月份全省猪肉平均零售价格同比上涨14.53%。
为320多万人次困难群众发放价格补贴
去年11月,《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下发后,浙江立即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自2004年起,浙江就率先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当该季度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涨幅超过3%时,对困难群众发放价格补贴。去年,浙江4次启动困难群众价格补贴机制,发放资金2.11亿元,共惠及困难群众320多万人次。
此外,浙江还在今年春节前向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共计发放9840万元,受益群众达83万多人。今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各级普遍开展对困难企业、敬老院、优抚对象、残疾人困难家庭、下岗职工困难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因病致贫家庭和困难党员的慰问活动。全省走访慰问共发放慰问金6.3亿元,170多万困难群众受益,其中城镇低保对象平均每人发放529元,农村低保对象平均每人247元,其他困难对象平均每人432元。省级财政按照城镇低保对象每人200元、农村低保对象123元的标准对欠发达地区进行补助。
与此同时,加强高校食堂经营管理,多措并举控制饭菜价格,保证低价菜供应数量,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从去年12月起对大专院校在校学生按人均每月30元的标准发放两个月的临时伙食补贴。
把稳定物价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物价的上涨不仅加重了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负担,而且对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带来负面影响。陈敏尔说,当前,政府调控物价面临着新的矛盾,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难度也在增大,需要高度关注,妥善解决。
对此,陈敏尔表示,省政府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稳定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按照“稳增长、抓转型、控物价、惠民生、促和谐”的工作要求,把稳定物价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接下来,浙江将继续大力发展生产,加强重要商品储备体系建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的供应;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推进“农超对接”,切实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完善价格补贴政策措施,着力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加大价格调控监管力度,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重要商品价格基本稳定;加强舆论宣传,正确引导社会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