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3月30日讯(记者 廖小清)日前,浙江省物价局联合有关部门下发通知,提高2011年的稻谷最低收购价格,其中粳稻的最低收购价格较去年的每50公斤105元,提高了23元。
为调动农民多种粮、种好粮,促进我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从2011年新粮上市起,浙江省2011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格,每50公斤分别提高到102元、107元、128元,比2010年分别提高9元、10元、23元。
省物价局介绍,当市场价低于最低收购价时,政府委托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储备政策性用粮时按最低收购价收购。
昨天,浙江省副省长陈敏尔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我省稳定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情况的报告》时说,针对去年以来土地租金、农业劳动力价格大幅上涨的问题,今年省政府出台了加大粮食生产扶持力度的新政策,进一步提高稻麦种植大户直接补贴标准和订单稻谷奖励标准,省级预算内粮食生产扶持资金(不包括农田水利等资金)比上年增长23%以上。
陈敏尔表示,下一阶段,省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粮食、蔬菜的生产管理,积极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蔬菜基地建设,确保播种面积和总产量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