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4月15日讯(记者 包勇)在今天召开政协九届五次会议重点提案新闻发布会上,致公党杭州市委会建议推行公有产权制度,将经济适用房在产权上作出政府与个人公有的界定。
致公党杭州市委会在集体提案《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中说,目前,经济适用房上市流动仍然停留在书面上,经济适用房出租出借现象屡见不鲜,在5年期限内,私下协议交易不过户的情况也是层出不穷。
“建议尽早出台经济适用房的上市交易细则,让保障性住房体系健康的发展,从准入、购买、上市及监管推出明文规定。”致公党杭州市委会负责人李虹说。
致公党杭州市委会建议推行经济适用公有产权制度,若上市交易,首先考虑有政府回购;若政府放弃购买,则进入市场后由个人按比例与政府分成收益;
若公有产权房购买家庭收入高于政府规定标准时,应补缴属于政府产权部分的市场租金,从而无需向政府退回住房,并仍保持经济适用房性质不变。
其实,“公有产权房”模式并不陌生,江苏淮安实行的“公有产权房”模式,由政府先行“垫资”并暂时拥有购房者可以“赎回”的产权,这种模式有利于限制投机,进一步促进住房保障公平。
“‘公有产权房’模式体现出家庭收入增加,相应承担经济适用房部分社会责任。”李虹说。目前,致公党的提案已被列入重点提案,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杨戌标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