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5月31日讯(通讯员 陈杭 记者 叶海) 杭州市消保委日前对市场上的童车进行抽样检查,结果发现其中过半童车产品不符合标准或不具备市场销售条件,消费者在选购时候需要多加注意。
杭州市消保委工作人员模拟消费者的身份,于近日在市场上随机选取了杭州百货大楼、钱江服装小商品市场、汽车北站小商品市场、汽车东站小商品市场、安琪儿服装小商品市场和三墩镇多又多超市,分别购买了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儿童自行车和电动童车等40个批次的童车产品。
经过检验,杭州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发现40个批次的产品中有9个批次产品未获证书或证书为非有效状态,按照相关规定,这9个批次产品不得在市场上进行销售。
同时,在余下的31个批次童车产品中,有关人员依照相关产品标准及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进行了部分项目检验,发现其中14个批次产品所检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总体符合率仅为42.5%。
据检验人员介绍,发现的主要问题为,婴儿学步车的“锁定、折叠和框架调整装置”不符合标准,儿童三轮车的“冲击强度”等项目不符合标准,儿童推车的“推车适用年龄”等项目不符合标准,儿童自行车的“突出物禁区、保护装置和螺钉”、“闸把尺寸”、“琏罩”等项目不符合标准。
该检验人员还提醒,所检验的各类童车大多存在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厚度不足及标识、说明书内容不全面的问题,消费者在挑选时需要特别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