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5日讯7月21日上午,天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了公安、检察等部门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开始着手法官绩效评估工作,这也是天台县首次对法官进行工作绩效评估。
据悉,此次接受绩效评估的法官人数为3名,是县人民法院按现岗位直接办理审判案件和执行案件、任审判员满3年、50周岁以下的法官。评估内容为被评估对象自2008年5月以来的各方面绩效,包括政治和业务学习、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和勤政廉政建设情况等四个方面内容,并采取人大代表抽签的形式随机抽取了被评估对象。绩效评估工作的时间预计5个月。
天台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一飞介绍,绩效评估的“绩”就是指业绩,“效”就是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绩效评估,对真抓实干、政绩突出、群众反响好的受评法官,将建议法院予以表扬或提拔重用。最终要以审判工作水平是否提高、法官司法能力有无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的高低来衡量此次法官绩效评估的成效。
天台县人民法院院长胡恩胜表示,人大对法院的监督是以维护法律尊严和正确实施为目标,是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的必要手段和重要形式,是对司法机关的有力支持和帮助。全体法官能树立起这样一种观念:即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