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0月10日讯(记者 徐晓 通讯员 黄璟) 限定总量55吨,车货总量却达到了155吨,超限率达到了188.92%……这辆车牌号为豫P85727/豫P4W35挂的货车,8月1日在浒溪线23K+100m处被执法人员查处,成为浙江省治超一号行动中超载最严重的车辆。
超载超限次数最多的车辆>>
超载超限次数最多的驾驶员>>
超载超限最严重>>
今天下午,浙江省公路管理局公布了从7月1日至9月30日全省查到的违法超限超载最严重的10辆车、违法超限超载次数最多的10位驾驶员和10辆车。 在此期间,执法人员查获超限超载车辆次数最多的货车车牌号为川A57891,超限次数达到了7次,超限超载驾驶员次数最多的达到了8次。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处罚措施,一年违法超限运输超3次吊销车辆和司机营运证等。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布这些信息是警示,更是提醒,希望今后货运车辆驾驶员都能合法装载,安全上路。
据了解,7月1日起,《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其中针对严重危害公路通行安全的超限超载行为,《条例》从源头治理、完善监控网络、和加大处罚力度等三个方面作出了更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