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以上的受访者表示,目前党和政府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的工作“非常努力”或“比较努力”;
63.3%的领导干部、62.8%的普通干部、52.9%的专业人员和61.2%的企业管理人员认为腐败在一定范围内得到遏制;
近60%的社会公众对今后5至10年我国反腐败“很有信心”或“较有信心”。
上述数据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近日发布的我国首部《反腐倡廉蓝皮书》。经过长达两年的调研,蓝皮书的编写者们得出以下结论:
从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看,我国反腐倡廉建设进入了整体推进、系统治理、创新发展的新阶段,各地区各部门都在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使人们对党和国家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上所作出的努力给予肯定评价。
调查得出的其他数据则表明了人们对于未来反腐工作的一些期待:
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仍不够有力。75.8%的受访者认为,对党政“一把手”及其权力运行缺乏有效监督。一些地区落马的“一把手”比例占被查处县处级干部的三分之一左右,这表明对权力大的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难问题仍然突出。
“小官大腐败”现象引发热议。辽宁抚顺国土局顺城分局原局长罗亚平、山西蒲县煤炭局原党总支书记郝鹏俊等涉案金额巨大。这些腐败“小官”与基层群众距离近、联系多,影响人们对党和政府的形象判断。
部分制度执行不力较突出。受访干部群众认为,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度对于提高制度执行力最为重要。有24.1%的人认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效果较差,应继续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对执行不力者问责。
对举报人保护不力妨碍群众参与反腐败,问卷调查显示,只有12.5%的受访者表示会实名举报,影响人们举报腐败的主要原因是担心受到打击报复。42.3%的受访者表示举报后受到打击报复的可能性很大。
2012年是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收官之年。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反腐倡廉建设课题组”组长、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理事长李秋芳认为,未来,我国反腐倡廉建设从理念和举措上还需在几个方面着力。
李秋芳说,首先是确立“廉洁发展”理念。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廉洁文化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中,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中,把廉洁发展作为科学发展的基本内涵,让廉洁发展的要求体现在民生建设的各领域和全过程,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收入分配机制改革,防止由不廉洁带来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公正现象。
“还要培育对贪腐行为的零容忍社会心理。”李秋芳说,建立健全举报人保护和奖励机制。加强跨国打击腐败犯罪、追赃追逃等国际合作,让腐败分子无处藏身。加大对行贿人打击力度,依法剥夺腐败收益,使腐败分子得不偿失。既要办好大要案,也要做到“小腐即惩”,体现对腐败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李秋芳认为,提高监督党员干部关键制度的执行力也是需要改进的地方。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这两个关键制度,通过民主评议监督、定期抽查等手段,以选人用人、工程建设、司法执法、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腐败易发多发领域为重点,进行执行力和真实性检查,并严格执行监管不力而发生案件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党员干部从政行为的监督。
此外,李秋芳提出,要拓展专项治理工作领域。加大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涉及社会民生领域的腐败防治力度。实施针对公款吃喝和公款送礼的专项治理,用严格明确的制度规范公职人员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