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2月10日讯(记者 徐晓)今天下午,浙江省科技厅厅长蒋泰维作客浙江大学,举行了一场“创新型省份建设蓝图——浙江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解读”的专题报告。报告会前,浙江大学举行受聘仪式,聘任蒋泰维担任兼职教授。
在报告会上,谈到科技经费使用监管问题时,蒋泰维表示从总体上说,我省科研经费使用是规范的,监管也是到位的。
“中国科协有一项调查说,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我认为这是有失偏颇的。”在报告会上,蒋泰维表示,就我省来说,科研经费被挤占挪用的现象有,但是仅仅是个别的。如前些年曾出现一个单位用科研经费购车的问题,后来省科技厅发现后,作出了严肃处理。
蒋泰维说,近年来,浙江省科技厅实现了科技管理的“五个转变”,即由重项目管理向重综合管理转变,由重审批向重培育转变,由被动受理向主动设计转变,由重前期立项向重全程管理转变,由重经费分配向重使用绩效转变。同时,还制定了《浙江省省级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科技项目管理程序(试行)》和《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行为准则与监督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建立了“三审一决策”的项目立项制度,全面推行网上申报、常年受理、网上评审、网上公示制度,提高项目立项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最大限度减少项目立项的自由裁量权。
此外,浙江省科技厅还建立了预算评审和经费管理制度、科技专项资金使用的中期评估、结题验收和绩效考评制度、科技信用管理制度和科技项目财务审计制度,驻厅纪检组对科技项目和经费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加强了项目结余经费的管理,明确规定项目结余经费超过拨款5%或结余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将全部结余资金按原渠道上缴财政。同时,严格执行并适度调整了科研经费中的人员经费比例,兼顾了科研单位的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