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2月15日讯(记者 李利 通讯员 高晓晓) 记者获悉,浙江省农业厅联合省财政厅于近日下发了《关于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
根据实施意见,今年购机补贴重点支持本省籍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社和农场)等主体,补贴机具包括11大类30个小类79个品目。
同时,农机购置补贴申领将综合考虑各地农业“三化两区一中心”建设、农业产业结构、农机化综合水平、在用农机存量结构、农民需求和政策实施绩效等因素。坚持“三个优先”,暨优先保证用于粮油生产机械,优先保证用于“两区”内生产机械,优先保证农机服务组织和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用于开展村统一服务的机械。
据了解,自从200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机用机的积极性持续高涨,农业机械化水平快速提升。全省粮食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从43.3%提高到64.8%,设施栽培面积从不足100万亩增加到160万亩,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
截至目前,全省用于购置补贴农业机械资金总额已达46.33亿元,享受各级财政补贴资金17.94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1.82亿元、省级资金1.86亿元、县级配套资金4.26亿元),累计补贴各类农机装备59.4万台(套),受益农户逾35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