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3月28日讯(记者 叶海)浙江义乌工商部门今天出台《义乌市工商局助推改革试点服务经济发展若干意见》,明确“免征小型微型企业行政性收费”,取消中小微企业注册(变更)登记费、年检费、补(换)营业执照工本费等费用。
该《意见》从市场主体准入、融资渠道拓宽、优化发展环境、培育涉外主体、深化品牌建设等方面推出了十八条举措,以助推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服务义乌地方经济发展。
为努力降低主体创业,《意见》除明确“免征小型微型企业行政性收费”外,还提出将免征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变更)登记费、补(换)营业执照工本费等费用。
浙江在线记者看到,《意见》还明确鼓励发展总部经济,明确了企业“经工商部门核准可以在名称中使用‘总部’、‘地区总部’、‘研发总部’等字样”。
义乌市工商局局长邱增法介绍说,当地工商部门将对各类投资主体投资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等六类新兴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给予支持,鼓励企业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和产学研结合发展,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组建产业技术创新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