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4月5日讯(记者 施宇翔 通讯员 张兴平)近些年来,“豆腐渣工程”、“楼脆脆”、“楼歪歪”、“楼倒倒”等事件时有发生,为规范省内建筑业市场,理顺建筑业“潜规则”造成越来越多的纠纷,4月5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该院制定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指导全省法院依法妥善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统一适用法律和裁判标准。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公用基础设施的大力投入和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浙江建筑业也不断发展壮大,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在全国居领先地位,在全国建筑业市场占有相当份额。
浙江高院民一庭负责人蒋卫宇介绍,2011年,浙江建筑总产值14686亿元,其中在省外完成产值7339亿元;实现利税总额865亿元,实现利润415亿元;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45488万平方米;建筑业总产值超百亿元的企业有15家。
与此同时,从全国范围看,国内建筑业市场尚不规范,存在监督管理不到位、内部混乱等薄弱环节,加之竞争激烈,违规开发项目、围标串标、低于成本价报价、超资质无资质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现象时有发生;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一些施工者降低工程成本、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导致工程质量不高,“豆腐渣工程”、“楼脆脆”、“楼歪歪”、“楼倒倒”等事件时有发生;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资金链条吃紧引发投资不足,造成大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已经严重侵害了建筑企业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远远超出经济问题和法律问题的层面,演变成一个社会问题,纠纷矛盾不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也大量涌入法院。
据统计,浙江法院2005年受理一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2682件,2006年受理2757件,2007年受理2866件,2008年受理3738件,2009年受理4070件,2010年受理2927件,2011年受理2523件。
我国目前已形成多层次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构建的建筑法律体系基本框架,最高人民法院也于2004年出台司法解释,但仍不足以解决当前层出不穷的新类型问题、难点问题、热点问题,给全省法院审理此类案件造成很大困难,导致适用法律和裁判标准难以统一,迫切需要上级法院对有关疑难问题进行业务指导。
为此,浙江高院在三级法院内部广泛征求意见,并把目光投向社会各界,尤其是建设公司、房产公司、律师协会、建筑业相关主管部门等与此类纠纷关系密切的单位,专门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进行论证和研讨。
此间,一些热心的社会人士也来信来电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一位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的硕士研究生,专门写了份6000余字的建议书,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和意见。
据悉,《解答》共对23个问题进行了解答,总结提炼了我省各地法院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吸收了社会各界提出的宝贵意见,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质量的原则出发,对目前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实际问题的处理,作了统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