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4月6日讯(记者 李利 通讯员 陈登杰)记者今天从省物价局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我省将于5月10日左右召开完善浙江省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相关部门的意见。
【本网早前报道——全国今年有序推出居民阶梯电价 浙江上半年要开定价听证会】
从4月9日(下周一)起至13日,满足条件的浙江居民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有关部门报名参与。
据了解,本次听证会参加总人数为20名,包括:消费者9名(另设替补人员2名),经营者2名,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有关政府部门人员3名,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人员1名。
其中,消费者参加人将委托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推荐产生。有意参加者可在4月9日-13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226号网新大厦8楼811房间,联系人:陈一鸣,联系电话:0571-88000315-6832)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或从浙江消费维权网(www.zj315.org)下载《浙江省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认真填写后连同身份证(或居住证、学生证)复印件传真(传真电话:0571-87023879)至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方、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等参加人,则由省物价局根据规定,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另外,本次听证会设旁听人员5名。报名工作同样委托省消保委进行,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人选,额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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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是我国最先实施阶梯式电价政策的省份之一。2004年6月,省物价局组织对居民电价调整方案举行听证,当年8月份开始正式实施居民用电阶梯式累进电价收费,电费分为三档计算:居民月生活用电量在50度以内,每度电价为0.538元;51度至200度、200度以上的每度分别加价0.03元、0.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