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2年公开选拔厅级领导干部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结合兵团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兵团党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16名厅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和范围
(一)面向全国选拔职位(9个)
1、正厅级(1个)
兵团团委书记;
2、副厅级(8个)
(1)兵团国资委副主任;
(2)兵团发改委副主任;
(3)兵团教育局副局长;
(4)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5)兵团财务局副局长;
(6)兵团建设局副局长;
(7)兵团日报社副总编;
(8)塔里木大学副校长。
(二)面向全疆选拔职位(7个)
(1)兵团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2)兵团科技局副局长;
(3)兵团交通局副局长;
(4)兵团审计局副局长;
(5)兵团公安局副局长;
(6)兵团侨联副主席人选;
(7)兵团工商联副主席人选;
二、公选报考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对象
1、面向全国选拔职位
全国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
2、面向全疆选拔职位
(1)兵团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
(2)新疆自治区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
(3)中央国家机关和内地省区市在疆援疆和挂职的干部及在兵团、自治区工作过的援疆干部、博士服务团成员;
(4)中央驻疆单位和企业的干部。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忠诚党的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旗帜鲜明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政治坚定;思想解放,实事求是,有较强的改革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具备拟任职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和领导经验,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群众公认;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报考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2)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3)兵团团委书记职位年龄不超过38周岁,副厅级职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
(4)报考兵团团委书记职位须任副厅级职务1年以上或正处级职务4年以上。
(5)报考副厅级职位须任副厅级非领导职务或任正处级职务3年以上。
企业人员应是比照相应级别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或管理人员。
(6)有关职位有特殊要求的,还应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
(7)各职位均不限族别。
计算年龄和任职时间均截至2012年4月30日。
3、具体职位要求(详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2年公开选拔厅级领导干部简章》)。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凡不符合公选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公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公开选拔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采取开卷方式)、面试、公示、考察和体检、决定任用等阶段。
时间安排:
4月21日至5月2日期间报名;
5月26日笔试;
6月9日至11日期间面试;
6月28日至30日体检;
6月26日至7月10日期间组织考察。
有关情况详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2年公开选拔厅级领导干部简章》。可从兵团政务网(http://www.xjbt.gov.cn)下载,也可向兵团公开选拔厅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索取。
四、公开选拔的组织机构
公开选拔工作在兵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兵团2012年公开选拔厅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五、公开选拔的纪律要求
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兵团党委组织部和兵团纪委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兵团党委组织部举报专用电话:0991-12380
兵团纪委举报电话:0991-12388
兵团组织系统干部监督举报网站:http://12380.xjbt.gov.cn
本公告由兵团公开选拔厅级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1-2896565 2890426 2890459
特此公告。
兵团公开选拔厅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