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4月25日讯(通讯员 沈佳 记者 徐晓)“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实施一周年,从根本上解决了核心港区水上交通流无序抢道和大小船混杂航行的矛盾,水上交通事故率下降24.45%,客运、船舶油污染和通航桥梁的安全风险明显降低。”
今天下午,记者从浙江海事局获悉,随着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的实施,大小船分流且船舶按照各自靠右的航行原则航行,使得船舶进出宁波-舟山港更加有序、便捷、高效,有效保障了海上人命财产安全,保护了海洋环境,促进了浙江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浙江海事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许骐介绍说,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是超大型船舶进出宁波-舟山港的唯一通道。根据定线制规定,从2010年8月1日起,东起虾峙门口外深水航道东端虾峙1、2号灯浮,止于金塘大桥主通航孔北和西堠门大桥通航孔北的50.61海里航道中,船舶必须遵循小船分流、大船分道,各自靠右航行以及过错责任的原则航行。该定线制是目前我国沿海航程最长、通航分道最多、定线制形式最为复杂的船舶定线制措施,是浙江的海上“高速公路”。。
据统计,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船舶年通行量为130万-140万艘次,日均约3600至3800艘次,抵港船舶艘数与日俱增,船舶日趋大型化。在未实施定线制之前,经过核心水域的各种大小船舶共用一个航路,通航密度大,多条客运航线穿越主航道,加上易受恶劣天气影响,船舶航行安全饱受威胁。
定线制实施后,重点船舶的安全畅通有了保障,船舶进出港航行时间大幅缩短,船舶通行效率提高30%,带动了港口泊位使用效率和港口效益的显著提升,为宁波-舟山港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快速通道,促进了浙江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充分挖掘了现有航道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