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1日讯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除了驾驶室外,其他地方禁止载人,5月1日,台州高速交警查获一辆违法载人的小货车,车厢内竟然载了8个人,其暴露的原因是一名乘客从篷布里伸出一只手。
5月1日上午8时40分许,台州高速交警支队民警庞懿军正好在上三高速公路台州方向天台出口附近巡逻,刚好准备超一辆盖着篷布的小货车,刚准备超车时,庞懿军突然发现篷布下面伸出一只手。
“篷布下有人,”交警的职业敏感性意识到这辆小货车违法载人,于是,他将小货车引导到天台出口。
这是一辆江苏号牌小型货车。在天台出口,庞懿军掀开篷布,发现篷布下坐着躺着共8个人,加上驾驶室内的3人,一共11个人。
据驾驶员颜师傅介绍,他们是搞电力施工的,从上虞到台州去,由于下雨,一时没有车,就想到了用货车载人,盖上篷布和运货差不多,就上高速了。
按照规定,交警对车厢的8人作卸客处理,驾驶员颜师傅将受到罚款1000元记3分的处罚。交警提醒,货运机动车车厢载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人员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极易造成重大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