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6月4日讯(记者 李利 通讯员 胡大淼)今天上午,杭州市总工会召开全市企(事)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工作会议。
记者从会上获悉,杭州市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新一轮医疗互助办法今起实施。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已参加杭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不享受杭州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均可参加以“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为主要特征的职工医疗互助。本轮医疗互助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为进一步弘扬工人阶级扶危济困、团结互助的优良传统,增强职工群众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杭州市总工会遵循“大数法则”的原则,于去年推出了首期职工医疗互助办法,并得到了各级工会、企(事)业单位和广大职工的积极响应和热情参与。
“今天推出的职工医疗互助新办法,较之首轮实施的医疗互助办法优点明显。”市总工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办法最主要的好处就是对参加医疗互助、享受医疗补助的职工,降低了门槛、扩大了范围、提高了标准。
据统计,至今年5月底已有1162家企(事)业单位组织18.3万余名职工参加了这一医疗互助,其中已享受医疗补助的患病职工达502人,享受补助金共达13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