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6月25日讯(通讯员 王东海 记者 徐晓)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证券公司创新发展座谈会精神,研究辖区证券经营机构下一阶段创新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日前,浙江证监局召开辖区证券公司创新发展座谈会。辖区证券公司和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在认真听取证券公司和分公司的负责人就各公司的创新准备情况以及创新发展的具体政策建议基础上,浙江证监局吕逸君局长就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提出了要求。
“创新发展应坚持几项原则,必须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必须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导向,必须坚持合规经营、风险可控,守住防范系统性风险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底线。”
吕局长指出,当前证券行业正处于创新发展的重要转折时期,机遇和挑战并存,优势与不足同在。辖区证券公司一定要紧紧抓住各方变化带来的机遇,进一步转观念、转思路、转路径、转方式,切实发挥创新主体作用,赢得机遇,获得成长。
对于创新发展应把握的路径,吕局长建议:一是要开展多方位创新,把证券公司打造成真正的投资银行;二是要进行差异化竞争,寻找自身比较优势,做深做细做实自身特色业务;三是要重视综合性人才,储备创新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他指出,辖区证券经营机构应紧紧把握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和丽水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的大好机遇,从传统业务转型升级、私募债和场外市场建设、新业务拓宽与新产品研发等方面开展创新工作。
最后,吕局长阐述了监管工作与创新发展的关系,他强调,浙江局监管工作的思路是放松管制、加强监管、鼓励创新、改进服务。一是要转变监管工作思路,树立监管服务理念,积极支持辖区机构创新发展;二是要转变监管方式方法,完善监管手段,加强事中监测和事后问责;三是在守住合规、风险、诚信等底线的前提下,既包容创新失误,又促进市场主体归位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