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尽管从中央到地方,三令五申禁止公务员经商、办企业以及兼职,然而,现实中“红顶商人”或“官商”现象仍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在社会转型期,“公务员做生意”现象对如何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提出了新课题。
身着白色衬衣,两鬓发白,眉头紧锁,7月9日晚,失踪了近半年的湖南省郴州市农机局原副局长王昌宏出现在公众视野中。据调查,近10年来,王昌宏一直过着亦官亦商的生活,此次失踪的原因,正是他经商失败债务缠身,才决定弃官而逃。
尽管从中央到地方,三令五申禁止公务员经商、办企业、兼职,但现实中,有些领导干部仍肆无忌惮地经营所谓的副业,试图攫取额外利益。虽然因“经商”被曝光或是丢掉“乌纱帽”的例子不在少数,但这种亦官亦商、剑走偏锋的行为依旧前赴后继。
做生意
官场的顽疾
时间回溯到半年前。2011年底,王昌宏的手机突然打不通了,人也不知去向,他的消失在其任职的农机局产生不小的震动,为了尽快找到王昌宏,该局甚至成立了“寻找副局长专门小组”。
王昌宏,1959年12月出生,湖南省桂东县人,曾担任过镇党委书记,之后任郴州市人大农委副主任,2000年5月,出任市农机局副局长。
据王昌宏事后交代,他认为自己曾在经济管理部门和政策研究部门供职过,并担任过乡镇和街道的“一把手”,对经济工作比较在行,在一些朋友的怂恿下,暗地里开始投资办企业。
2002年,王昌宏从信用社贷款,在老家桂东县投资了几个水电站,这让一直拿“死工资”的他尝到了“投资经营”的甜头。之后,王昌宏开始在一些煤矿入股,据调查,他在桂阳县牛轭岭煤矿和永兴复合秧田垅煤矿、高一煤矿的股金超过140万元。
“他采取了规避的手段。”郴州市纪委、监察局一名办案人员透露,王昌宏常以其母亲、女儿等亲属的名义入股煤矿,后来查得严了,他就将一些股份转到朋友名下。
游走于商场与官场之间的王昌宏胃口越来越大,投入大笔资金炒期货,而他的“经商”生涯由此出现转折。王昌宏炒期货亏损了410万元,随后生意遇到资金困难。他在各地信用社累计贷款约200万元后,开始借起高利贷。“我借了160万元,后来还了140万元,可滚上利息,还欠90万元。”王昌宏说:“在追债过程中,对方纠集社会上的黑恶势力,我也不能向单位求助,自己又确实没有办法应对。”
去年11月29日下午,王昌宏跑到广东开始躲债,干过保安,替人开了一段时间车子,还在一所中学当了两个月老师,直到纪检监察人员出现,王昌宏才结束近5个月的流浪生活。日前,这位“失踪局长”受到行政开除的处分。
同样因为躲债跑路的还有温州洞头县财政局预算科原工作人员张某。现实生活中的张某有两个身份,人前,他是公务员,工作稳定,出手阔绰;暗地里,他被称为“老高”(当地对高利贷者的称呼),向人低息借入款项,再高息借出,从中赚取利息差。
张某有个好友方某,经营一家担保公司。张某有时会把借来的钱放在方某的公司运作。为了套到更多资金放贷,张某时常在朋友面前吹嘘自己的炒股技术,并称可以代对方操作。利欲熏心的方某一次又一次将钱打入张某的账户,企图赚大钱,结果,张某压根没有去炒股,而是把这笔钱私自用于放贷。
然而,张某的“老高”生涯并不顺利:一边是被人拖欠收不回的欠款,一边是不断去骗钱填窟窿,终于,资金链断裂,张某背着近2000万元的债务一走了之,直到被洞头检察院依法批捕。
其实,公务员办企业,明里当官、暗里当老板,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人民论坛曾就公务员做生意现象调查发现,61.72%的被调查者认为公务员做生意的现象“相当普遍,且越来越多”,56.64%的被调查者认为做生意的公务员在县、区一级党政机关最多。
“从经商动机看,随着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收入差距的拉大,使一些同属精英阶层的公职人员产生很大的心理不平衡。他们一方面不愿放弃公务员有保障的薪金和福利待遇,另一方面又羡慕商人宽裕和阔绰的生活方式,少数公务员违规经商,正是这种矛盾心理的产物。”红旗出版社原副总编辑、党建专家黄苇町说。
幕后哥
闷声发大财
前段时间,在我省某电视台一个婚恋节目中,一名自称既是公务员又是私企董事长、年收入50万元的男嘉宾火速蹿红,他自我介绍:“虽然公务员不能参与经商,但我占有这个公司51%的股份,所以我是这个公司的幕后老板。”这段话的视频截图在网上快速传播,网友纷纷调侃他为“幕后哥”。据证实,这位“幕后哥”是江西九江市人防办的一位公职人员。
在节目上展现自我“优势”、实话实说的“幕后哥”,无意中揭开了公务员经商的盖子,引来社会各界一片口诛笔伐。“老百姓最反感、最痛恨的,就是一些公职人员凭借自身的权力、地位,为自己谋私利。他们戴着官员的‘帽子’做起商人的‘买卖’,有的用自己的权力到企业入干股,有的直接投资办企业,有的插手工程建设,不知道在公务员队伍中,究竟还有多少‘幕后哥’?”一位网友看过节目后有感而发。
其实,论级别,“幕后哥”只是一名普通公务员,论身家,也仅是年收入数十万。在公务员经商潮中,他顶多算是入门级别的“小哥”。从一件件腐败案件中,我们看到,那些“亦官亦商”的“幕后大哥”都“潜伏”很深,而且多数是因其他案发,才“拔出萝卜带出泥”地被揭开深层内幕——
杭金衢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温井木,以“投资入股”的方式插手杭金衢高速公路常山服务区的经营,以其母亲名义签订入“干股”的协议,并以此连续3年索取所谓“分红”142.5万元;
山东泰安市岱岳区建设局原局长周广玉,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多项罪名,被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经查,周广玉个人资产上千万元,拥有18家公司,涉及房地产开发、典当、担保、制药等行业。直到周广玉其他案发,其经商之事才引起社会关注;
还有广西北流市审计局原局长兼个人公司老板苏志天,四川成都市金牛区原副区长兼自家企业老板马建国……现实中,公务员做生意引发的腐败案例很多,这种变相隐性的方式,对社会造成很大影响。
据人民论坛的调查,七成以上的受访者表示,公务员做生意现象的隐蔽性在逐渐增强。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一般都是以他人名义办理有关经营证照,日常经营活动则聘请他人打理,自己只在幕后操纵。还有的领导干部自己既不经商,也不办企业,而是直接将个人资金以入股形式投放到对其有制约管辖权的企业,年底按股分红,坐享红利。
“放任党政领导干部经商,会催生以官养商、以商洗钱的腐败现象。”南开大学博士生导师齐善鸿教授认为,如此不但有可能暗中操纵,化公权为私用,也有可能通过企业为自己其他不合法收入洗钱。
潜规则
法规不责众
《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不能兼职、经商,而且近年来,出台的类似文件或相关法规不在少数,但领导干部“亦官亦商”现象仍屡禁不止,公务员做生意为何成了一个官场顽疾?
“周边有不少人都是入股做生意,大家都心照不宣,只要不影响工作就没关系。”一位暗地和朋友合股开店的机关干部向记者坦言其存在侥幸心理。
记者调查发现,领导干部经商违法成本太低,也是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在现实中,党政领导干部即使经商,只要没查出有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问题,一般也只是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对其所获利益的处理,因为缺乏明确的政策依据,往往“既往不咎”。
“在制度方面,无非是领导干部经商泛滥时,才下一些猛药,对这些规定的执行缺乏稳定性。”北京大学李成言教授认为,“尽管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制定了大量禁止公务员经商、兼职的规则,但多数内容重叠,甚至有些前后矛盾,并没有真正发挥约束领导干部行为模式的作用。”
“在具体实行过程中,现有的法律对公务员经商只作了原则性的禁止,在处罚措施上也过于笼统,形同虚设,如‘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一位法律界人士说,即便被举报开除,这对生意获利远多于工资的公务员来说,不会产生任何威慑作用。
为有效杜绝公务员做生意现象,去年底,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浙江省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经商办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违反规定买卖股票、兼职取酬。
有专家认为,在目前情况下,对领导干部经商监管不力的单位或系统,可对应多项问责条款,对单位或系统“一把手”进行严厉问责,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应进一步拓宽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渠道,发动全社会的力量,抵制这种行为。
(本文系采访并整合法制日报、《瞭望》新闻周刊等相关报道而成)
-专家观点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应松年:领导干部经商的原因很多,其中根本原因是缺乏发现和曝光领导干部经商行为的机制。同时,还与政府职能转变尚未完全到位,纪检机关与税务部门、工商部门协调配合不够,领导干部考核制度不健全等有关。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遏制公务员经商的一种有效机制,但必须多管齐下,充分利用每一种有效途径,诸如健全税务制度、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重视群众举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