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 not find mark:diatou 大家都知道,当个人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可以求助公安机关,也可以走司法途径,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但总有些人,因为种种原因而选择私下解决的方式。结果一不小心,就由“原告”变成了“被告”。
被“强奸”后不报警
反而伙同男友去敲诈
第一个案子发生在20岁的“90后”姑娘小宋身上。小宋姑娘来自贵州,高中辍学后到临海的某家KTV当坐台小姐,男友小刘是安徽人。
据小宋说,2010年冬天的某个晚上,客人胡某在KTV点了她的台,唱完歌后把她带到偏僻的地方,在车上把她强奸了,事后给了她300元作为补偿。她当时因为害怕家里人知道,就一直没有说。
可是这事就像一根刺一样,一直刺在小宋的心上。2011年6月24日晚上,她酒喝得有点多,就把这事对男友全盘托出了。男友小刘一听,火冒三丈,恰好他也认识胡某,当下便决定给他点教训。第二天凌晨,小刘以吃夜宵的名义,把胡某约了出来。待小宋确认就是此人后,小刘和几个朋友上去便打,随后强行将他带上车,一边打一边让他承认强奸的事实。胡某一开始不承认强奸,但经不住殴打,只好答应拿出两万元私了。
胡某不久报了警,次日小刘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庭上,刘某和其他两人分别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两年到两年半不等的刑期。
拿不到房租拉走房客啤酒
房东轻率之举赔了五千五
下面的这个案子,施某一开始还觉得自己是“正当”行为,没想到竟惹来一场官司。
施某租了一间仓库给张某,自己也是仓库的管理员之一。去年,两人在房租方面有点纠纷,施某认为张某没有给房租,张某却不承认。施某心想,既然一讨再讨讨不来,干脆把仓库里的东西拿走一部分,这样就有谈判的筹码了。去年8月25日,施某不打一声招呼,就把张某放在仓库里的140箱啤酒给拉走了。
张某发现啤酒少了这么多箱后,直接向公安报了案。这下施某慌了神,赶紧去向警察主动承认了拉走啤酒的事实。
这盗窃的罪名是免了,但啤酒都过了保质期,这损失谁来赔?今年5月17日,张某一纸诉状将施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啤酒款12040元。后经法庭协调,于6月19日达成了调解协议,施某赔了5500块钱。
钱赔了这么多,想要的房租也没拿到手,施某为自己的轻率行为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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