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4日讯
“这户不符合低保户条件,我们村监会坚决不同意上报。”12月1日,下陈朱村低保户审核会议上,村监会主任陈美华坚定地表明自己的立场。
当日,仙居县淡竹乡下陈朱村两委干部会同村务监督委员会(简称村监会)成员,对该村即将上报的低保户进行审核。在审核到陈某时,村监会和村两委的意见产生了分歧。村两委认为陈某已经65岁,家庭经济也不是很好,符合低保条件,应该上报。而村监会认为陈某虽然自己家庭经济不好,但是他的三个儿子都在做生意,年收入都有二三十万,如果将陈某列为低保户,低保名额就会被挤占,那些真正困难的群众将失去机会。经过激烈争辩,最终村两委采纳了村监会的意见,不将陈某列为低保户上报对象。
自2011年4月村监会成立以来,淡竹乡各村村监会积极发挥自身在村级组织权利运行中的民主监督作用,协调干群关系,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在决策之前,充分发挥参与作用,提高村两委的决策水平;在决策之中,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促进村两委干部廉洁自律;在决策之后,充分发挥宣传解释作用,确保村两委决策目标得以实现。
据统计,自2011年以来,淡竹乡年平均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0件(次),比往年下降20%——其中反映村务、党务或有关村两委干部的来信来访由往年的年平均40件(次)减少到20件(次),下降了50%。
“村监会就是村两委决策的‘减震器’;维护社会稳定的‘灭火器’;农村改革发展的‘助推器’。”12月1日,淡竹乡尚仁村村党支部书记陈封庭在谈及村监会的作用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