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实地暗访:海鲜加工费种类繁多,结算易出错一个海鲜包装袋净重29克,若以300元/斤的海鲜计算,消费者得支付17.4元商家:海鲜城一楼与二楼属不同老板,二楼只负责加工消费者:商家巧立名目抬高价格,在此就餐是件麻烦事工商:该店无照经营,近期将着手调查
鲤鱼门量贩海鲜城用来包装海鲜称重的塑料袋净重达29克。
浙江在线01月07日讯 日前,温岭金先生向本报维权记者爆料,温岭一女士在温岭的鲤鱼门量贩海鲜城点了800元的海鲜,结账时却发现被额外收了近300元的加工费。
对此,商家回应说,一楼的海鲜市场与二楼的饭店不同属于一个老板,二楼饭店只是负责加工,所以要收取一定的加工费。然而,商家的回复仍让消费者颇有微词。
那么,鲤鱼门量贩海鲜城的一楼与二楼究竟是否属于同一个老板?额外收取加工费又是否合理呢?近日,记者连同温岭的陈女士、李女士两位消费者暗访了这家鲤鱼门量贩海鲜城。
海鲜加工费多达70多种
99元的海鲜竟要收取30元加工费
2012年12月27日中午,记者和陈女士、李女士来到温岭市横湖中路266号的鲤鱼门量贩海鲜城。一进大门,门口的服务员便问是否有预订,随后便将记者等人安排在二楼的307包厢。
“那先点海鲜吧。”服务员一边说一边领着记者等人到一楼的海鲜处。
服务员告诉记者,点海鲜要收加工费,有的按斤数收取,有的按个数收取,具体的按照一楼悬挂着的“价目表”为准。记者看到,该店所卖的海鲜从几十元到300多元不等,不少的海鲜价格在200元/斤~350元/斤之间。店内确实悬挂着一张“海鲜加工收费价目表”,各种海鲜的加工费多达72种,密密麻麻。比如基围虾的加工费为20元/斤,龙虾仔的加工费为20元/只,而黄山鱼的加工费则为30元/份。
记者点了35元/斤的红虾和78元/斤的小黄鱼,服务员将此分别装入两个透明的包装袋,然后放在电子秤上称量,分别为0.6斤、1斤,并告诉记者加工费分别为10元、20元。如此算来,记者所点海鲜为99元,加上30元的加工费,共计129元。随后,服务员带领记者等人到二楼点餐,再带到二楼的307包厢。
30元的加工费变成了35元
服务员称自己说错了
结账时,记者却发现账单上所标注的加工费为35元,并非服务员原先说的30元。记者向二楼结账处的服务员询问缘由,服务员只说按照一楼所标的加工费标准。记者又折回到一楼,对照“价目表”,却不知道该适用哪一个标准,因为怎么算也得不出35元的加工费。
在记者的一再求证下,该店的营销经理阎礼向记者解释,由于加工费的种类比较多,刚刚点餐时把加工费说错了。“一楼所贴的价目表只针对鲜活类的海鲜,而你们所点的是冰镇类的海鲜。这些天,消费者询问海鲜加工费之事较多,楼下的价目表也是前几天刚挂上去的。冰镇类海鲜的加工费,我们确实没有张贴出来。”阎礼说。
一个包装袋净重半两多
消费者称商家不厚道
阎礼说,鲤鱼门海鲜城兼营海鲜批发、配送、餐饮、礼品,价格实惠。对此,温岭的陈女士表示,该店的海鲜价格并不像所说的那样便宜。
“我经常吃海鲜,这里的海鲜价格比我平常在菜场买的价格要贵,但与一些高档酒店相比是要便宜些,但如果算上加工费的话,着实算不上便宜。”陈女士说。
记者将该店用来装海鲜称重的透明塑料袋放到电子称上称重,一个塑料袋净重竟达29克,若以300元/斤的海鲜价格来算,消费者得为这个塑料袋支付17.4元的费用。
“这不是摆明了暗地里坑害我们消费者吗?称重时为何不直接将海鲜放到电子称上称呢?”陈女士认为,鲤鱼门量贩海鲜城使用如此“重”的塑料袋包装再称重,着实不厚道。
“规矩”模糊更似唬人
关于鲤鱼门量贩海鲜城收取加工费一事,该店的营销副总向靖清说,该店有好几个股东,一楼与二楼的老板不同,二楼只负责加工,所以要收取加工费,这是他们的一种经营模式。“但每种海鲜的加工费是两个老板共同商定的。”向靖清说。
对此,温岭的李女士认为,这只是商家应付消费者的一套说辞。“我们一进大门,服务员就引领我们去点海鲜了,况且在一楼点海鲜时,购买的海鲜未经过消费者的手就直接送去做了。”李女士说,“收加工费时,商家就说一、二楼是分开的,可海鲜加工费又是一、二楼共同商定的,结账时,又是统一在二楼结账的。时而分开,时而又合在一起,着实让人摸不着头脑,这不得不让人怀疑商家如此回复只是敷衍消费者的一个说辞而已。”
消费者认为商家巧立名目,抬高菜价
此外,李女士认为,在该店就餐着实是一件麻烦事。“每种海鲜都有不同加工费,即使商家写得明明白白,消费者在点餐时也不可能每点一个海鲜,然后对照着看一下加工费。”李女士说,“而且在一楼点了海鲜,到二楼还要点其他菜,如果期间要加海鲜,又得折回到一楼。到这里吃个饭还真是麻烦。”
“从来没有遇到过到饭店吃饭,商家还收加工费的。商家有巧立名目,实则抬高菜价的嫌疑。其实,大可以将所谓的加工费核算到每个海鲜的价格里,这样的话,消费者吃得明明白白,也不会出现加工费算错的情况。”陈女士说。
无照经营
工商近期将予以调查
鲤鱼门量贩海鲜城一楼、二楼究竟是否属于两个不同的老板经营呢?记者希望该店能够出示营业执照或是其他的相关证明,向靖清则表示,相关证件已被财务人员带着办理相关业务去了。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温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分局。一位姓谢的工作人员经查询后告诉记者:“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这家鲤鱼门量贩海鲜城属于无照经营,我们近期将会进行调查。”
随后,记者致电向靖清告知工商的回复。“我们老板现在正在外地出差,明后天便会回来,到时会有一个确切的说明。”
然而,截至记者发稿前,记者仍未收到来自鲤鱼门量贩海鲜城的任何说明。
有隐瞒事实、缺斤少两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嫌疑
不明不白的消费往往是因消费欺诈导致的结果。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对自己所购买的商品、接受的服务等有知情权,这个知情权适用到本事件就是:1.对要收取加工费的事先知情权,而不能是事后。2.对为何要收取加工费、加工费如何计算等知情权3.对塑料袋重达29克的知情权等与商品和服务相关的基本情况的知情权。而在本事件中,消费者直至消费结束付款时,都还处在不明不白的状态,显然其知情权等合法权益遭受了侵害。
本律师认为,本事件中商家有隐瞒事实欺诈消费者的嫌疑,有缺斤少两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嫌疑(主要由塑料袋的重量导致),有违规经营的问题(没有营业执照)。因此,消费者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门投诉和举报。对此,相关主管部门也应采取相应行动,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理,积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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