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超员载客一次被记满12分 金华市首例
2013年01月16日 13:54:17
浙江在线01月16日讯 记者昨从金华市交警直属一大队处罚中心获悉,1月14日,市区一出租车驾驶员,因为超员载客,一次被记满12分。这是市区首例。
这名出租车司机姓金,金东区孝顺镇人。1月1日下午4时许,他从金华汽车东站载了5名学生前往金华江南中学。出租车在途经市区环城北路与金带街交叉口时,被罗店交警中队民警拦下。因车上连他在内共有6个人,出租车核载5个人,属于超员20%的交通违法行为。1月14日,金师傅到交警队接受处理。由于其持有的是B1驾照,在一次记满12分的同时,还受到降级处理,由B1驾照降至C1驾照。
交警说,在公安部123号令出台前,规定公路营运车辆超员20%以上(含),一次记满12分;其他车辆超员20%以上,一次记3分。出租车属于其他车辆,以前因超员只记3分。“但根据新规,驾驶营运客车超员20%以上一次记满12分,出租车也属营运客车,因此,出租车司机要小心了。”
根据新规,驾驶营运客车载人超员不足20%的,或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超员20%的,均一次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超员不足20%的,一次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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