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月18日讯(记者 潘杰) 今天,省交通运输厅召开春节前保障交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会议,强调要通过加强对施工企业、项目法人的考评、监管,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到位。
会前,全省范围内排查了237个公路、水运项目,除杭州、宁波、丽水市个别项目拖欠外,其它地区未发现拖欠现象。
据了解,2012年浙江交通系统共完成投资800亿元,在省人力社保厅今年接到1176起欠薪投诉中,仅有一起涉及交通建设领域。
会议要求全省交通运输部门按照责任到人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确保监管不留死角、工作不留漏洞、工资支付到位、建设形势稳定;早排查、早行动,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作用,积极处理和化解欠薪矛盾。
2007年,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相关单位出台《浙江省交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新开工的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在开工前扣除合同价的2%作为施工企业交纳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同时把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纳入年度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对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公示不良行为记录并抄告银行主管部门。
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针对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不及时计量工程款而造成工程款拖欠数额巨大或恶意拖欠,产生严重后果的,工程项目等不得参与评优,营运收入将通过合法途径冻结直至偿清拖欠工程款;对于属政府资金补助项目,老项目清欠没有完成,新项目不得立项、不得补助。
此外,施工企业经查实有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将在年度信用评价时予以扣分;造成严重后果还将降低信用等级,不良行为记录在省交通诚信信息系统上公示;情节恶劣的依法对其进行限制投标,直至建议有关部门给予降低资质等级处理。
另据了解,元旦起,省人力社保系统正式启用“96309”劳动保障监察呼叫电话,省内各地劳动者如发现欠薪问题,可直接拨打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