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0日讯 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对“一府两院”开展监督,既是行使神圣权利,也是履行重要职能。如何在现有法律体系框架内,加强监督方式方法创新,提高人大监督实效,是许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探索的课题。龙游县人大常委会总结历年监督工作实践经验,探索实施项目化、具体化和数字化“三化”监督工程,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服务全县中心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树立人大监督权威,提高依法监督实效。
一、工作监督项目化
项目化运作是经济工作中的主要方式方法,具有分门别类、内容具体、有的放矢、操作性强等特点。龙游县人大常委会树立项目化运作理念,采取项目化监督方式,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使每个监督议题都能取得明显成效。
1、重点议案项目化运作。近年来,关于农民饮用水安全的议案都成为县人代会重点议案。为推动重点议案的办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县政府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实施农民饮用水议案工程,落实部门乡镇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进度要求,切实解决农民安全饮水问题。
每年的重点议案确定后,县人大常委会都要听取和审议议案工程实施方案报告,掌握工程项目的建设标准、责任主体、时间进度、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前期准备等情况,了解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下步措施。把议案工程项目监督列入年度监督计划,组织省市县三级代表专题视察工程进展,跟踪监督项目建设质量,协调解决各项问题,实地查看农民用水改善情况。高度重视议案工程建后使用管理情况,针对横山农民饮用水水源出现水质问题,要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措施保证水质达标,同时要求建设部门及早介入,加强水源水质监测,要求横山镇政府加强水源周边环境保护,切实保证水源水质安全。为保证农民饮用水工程长期安全运作,建议将农民饮用水工程纳入城市供水管网系统,由建设部门统一管理,实现城乡居民用水一体化。
2、重大项目重点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坚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依法履行职权,把监督县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实施“四大攻坚行动”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载体,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围绕城市品质提升攻坚行动,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专题视察大南门旧城改造工作和城区停车难情况,视察并审议城区居民饮用水保障及管网改造工程落实情况。围绕美丽乡村创建攻坚行动,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创建推进落实情况的报告、农业“两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实地查看“二线十村”美丽乡村建设、农业“两区”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灵山江生态防洪工程建设等情况。围绕工业转型升级攻坚行动,审议和视察工业园区平台拓展建设、产业培育发展、工业转型升级推进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等情况,对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竹产业转型升级进行调研。围绕旅游“二次创业”攻坚行动,听取和审议旅游“二次创业”开展情况和推进落实情况报告,视察旅游“二次创业”重点项目推进实施情况,开展文化古都建设、培育发展黄龙玉产业园等专题调研。
3、开展项目管理式监督。项目管理是指项目管理者在有限资源的约束下,运用系统的观点、方法和理论,对项目涉及的全部工作进行有效管理,具有目标确定性、内容独特性、活动整体性等特点。龙游县人大常委会借鉴项目管理方法,对监督事项进行全程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评价,切实提高监督成效。
在年底,要求各政府组成部门确定下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后,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通报。各工委根据部门上报的年度工作计划,结合社会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遴选出初步的下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报主任会议研究讨论。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主任会议把年度监督计划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讨论,确定下年度的常委会审议、主任会议、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工作评议、专题调研等具体监督事项,并印发“一府两院”及相关政府部门。围绕年度监督计划的实施,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相关工委充分做好前期调查研究,提交客观全面的调查报告。建立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督查制度,审议意见主要落实部门要定期向常委会会议报告项目进度目标完成情况、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相关工委开展调查核实后,向常委会会议作调查报告,并由常委会会议讨论审议。
二、保障民生具体化
社会民生事业关系每个群众的切身利益,龙游县人大常委会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重视保障和改善社会民生,监督民生热点问题得到尽快解决,促进各项民生需求得到及时回应。
1、认真督办代表建议,促进解决具体问题。高度重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支持和引导代表依法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加强和改进议案建议督办工作,每年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议案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推动各项代表建议得到办理落实。建立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督办重点议案建议制度,主任会议定期听取重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开展重点议案建议办理专项督查,提高重点议案建议办理质量。
摩托车是城乡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近年来出现了摩托车保险难问题,交通安全隐患和驾驶员交通事故费用负担大幅增加。王海军代表提出“关于要求解决摩托车保险问题的建议”后,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将该建议作为常委会领导联系督办的“一号”重点建议,由常委会主要领导负责联系督办。在督办过程中了解到,由于摩托车保险的利润空间小、风险大,保险公司都不愿开展摩托车保险业务,摩托车投保难成为当前各地普遍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县人大常委会积极与县政府沟通,主动与市保监会联系,督促县金融办、交警大队及全县十家保险公司召开协调会,落实建议办理工作。常委会督办领导多次听取办理工作汇报,亲自协调解决棘手问题。经强力督办,十家保险公司协商同意,不拒保摩托车业务,承诺确保摩托车主零投诉,交强险及商业险费率严格按照保监会费率标准执行。
2、持续跟踪监督,推动整治专项问题。在城乡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同时,也伴生着不同程度的污染问题。近年来,炭化篾污染、企业粉尘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问题屡屡出现,人民群众要求开展整治的呼声日益强烈。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倾听民意,主动依法监督,对炭化篾、企业粉尘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等问题持续开展6次专题视察,提出视察意见,并由相关工委进行“回头看”,确保视察意见得到落实。在县人大常委会持续监督推动下,县政府积极开展污染专项整治,相继出台《龙游县炭化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龙游县饮用水源保护区畜禽养殖场整治方案》《龙游县饮用水源保护区畜禽养殖场关停转迁补助办法》《龙游县生猪规模养殖场集粪房建设补助办法》等文件,明确部门和乡镇(街道)的分工,分别落实企业主体和部门监管责任,形成整治合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3、把握社会热点,积极关注特定人群。教育、医疗、住房向来是社会非常关注的热点问题,龙游县人大常委会紧贴社会关注热点,积极组织开展监督活动。针对全县学前教育中存在的规模偏小条件较差、幼师数量不足素质不高、体制机制不完善、办学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学前教育的思想认识,理顺体制,落实政府责任,科学布局,优化规划,多元办园,强化监督管理,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在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药品管理法实施情况报告、视察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由主任会议听取和讨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情况。为促进更多企业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县房改办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的汇报,建议加强宣传,严格执法,规范运作,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确保资金运营安全。残疾人、城乡住房困难家庭、下山脱贫群众、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都是常委会重点关注的对象,县人大常委会相继通过会议审议、主任会议、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促进残疾人工疗等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民下山脱贫小区、城区廉租住房、农房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出加强低收入城乡居民生活保障的调研建议。
三、监督评价数字化
县人大常委会以提高监督实效为目的,以数字量化形式明确监督目标,确定监督方式,评价监督效果,切实推动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的落实解决。
1、监督目标以数字明确。年初制定监督计划时,将政府报告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重点办好的10个方面实事列入监督议题,并在年中、年末分别对照数字目标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县政府将列入年度监督计划的“四大攻坚”行动进行目标进度分解,在常委会审议和“回头看”时,把重点项目责任部门的目标任务、时限要求及建设进度作为重要的监督内容。在审议溪口自来水工程实施方案报告时,900万建设资金缺口如何落实、工程时间进度计划、年底工程形象目标等都尽可能以数字予以明确。主任会议听取和讨论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情况时,建议部门预算编制时间提前2个月,内容公开,预算执行不能随意变更。
2、监督形式以数据体现。注重持续监督和跟踪督查,明确监督时序、数量、方法,切实加强对相关议题的监督。人大常委会会议至少二个月召开一次,每次至少邀请10名市县人大代表、工委委员列席,专题询问时邀请20名社会群众旁听。隔月开展一次代表专题视察,举行一次专题主任会议。开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二五四”式督查,年中和年底分别开展一次,主要采取“看、问、访、查、评”五种方式进行,督查结果以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档次进行测评。实施建议督办“一二三”机制,年末对全年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分别由议案建议承办单位、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向提议案建议代表进行二次办理满意度测评,跟踪督查办理责任落实、办理时间进度、解决落实成效等三方面主要问题。 3、监督对象以数值评价。建立部门、乡镇(街道)年终综合考核人大评分机制,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主动与县委对接,确定全县年度考核时人大监督评价所占分值,将人大监督成果运用到部门、乡镇(街道)年终综合考核当中。组织代表参与机关部门“满意不满意单位”评选,对部门接受人大监督、服务人民群众进行评价。充分运用审计监督成果,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政府性负债、部门预算的监督,促进财政资金增收节支增效。建立建议办理先进单位评选机制,以问题解决率、办理面商率、答复满意率和按期办结率为衡量指标,全面评价承办单位办理答复情况。实行工作评议无记名投票制度,评价结果当场宣布并向社会公开,评价不满意票超过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以上的,要求整改后再进行整改满意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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