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1日讯 拿到工程款,老板却抛弃了95名工人卷款而逃。杭州一家装饰公司老板冯某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丽水遂昌法院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法院同时下达禁止令,禁止冯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高消费活动。
在2010年6月,冯某承包了一装修工程,并雇请95名工人施工。在领取41万元的工程款后人间蒸发,当时已拖欠工人工资23万多元。经过劳动仲裁后,工人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冯某仍以隐匿行踪的方式拒绝支付95名工人工资。遂昌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冯某作出判决。
昨日来自省高院的消息,自《刑法修正案(八)》2011年5月1日施行至今,浙江法院依法惩治新入刑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21件29人。
恶意欠薪
尚未有明确的执行标准
对于什么是恶意欠薪、老板恶意欠薪多少才构成犯罪,目前尚未有明确的执行标准。据了解,我省目前有舟山市中级人民级法院会同该市检察院、公安局、人力社保局出台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会议纪要,结合舟山实际,明确了入罪数额等。
据了解,2012年初,省高院要求全省法院把握好农民工、职工的欠薪等涉案问题,坚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生存发展并重原则,推动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去年新收劳动纠纷案件28518件,同比上升39.68%,涉及制衣、卫浴、钢构、光伏、造船等多个行业。
今年以来全省法院
妥善化解1594件欠薪案
岁末年初,又至农民工返乡高峰期和欠薪案件高发期。去年12月至今,浙江法院受理涉农民工欠薪纠纷3233件,涉案金额3700余万元,涉及企业499家,涉及3994位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为最大限度保护农民工等劳动者合法权益,省高院日前下发《关于加强欠薪纠纷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法院为劳资纠纷审理开辟“快捷通道”。
这是省高院连续第五年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贯彻调解优先原则,督促欠薪单位依法履行劳动法律义务,引导劳企共渡难关。要不断完善便民措施,简化诉讼程序,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要坚决依法查控、遏制涉案企业主出逃或转移隐匿资产,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已妥善化解涉农民工欠薪案1594件,执行到位金额1961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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