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8年国家实施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杭州的保障房建设,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处于领先地位。在今年杭州的十件实事工程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摆在首位。
目前,杭州已逐步建立了“六房并举”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基本实现了住房保障政策的“全覆盖”。“六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拆迁安置房)、公共租赁房、人才房和危改房。
杭州保障房实行从“以售为主”向“以租为主”转变,公租房占据主导地位,吸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和创业者留在杭州。
杭州市房改办提供的资料显示,建立于1999年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方面发挥了主渠道作用。2001年至2008年,对经济适用住房的性质、供应对象、建设标准、交易管理、申购的审批制度等作了明确和规范;2009年,受理模式由集中受理调整为日常受理,基本实现了经济适用住房“房等人”的目标。
经适房的准入条件放低,供应对象调整为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
为了解决“两个夹心层”(指符合经适房条件但无力购买的群体,以及不符合经适房条件又无力购买商品房的群体,包括来杭创业人才、大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的住房困难,杭州2009年11月开展了经济租赁住房(公租房前身)试点工作,推出房源97套;同年12月,在半山田园地块开工建设杭州市本级第一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房源5000余户。
在杭州保障房的发展过程中,覆盖面更广、申请门槛更低的公租房,逐渐成为杭州保障房建设的重中之重。
除半山田园区块外,2010年杭州市政府又先后落实了6个地块(蒋村、塘北、庆隆、牛田、花园岗、三里亭)约171亩土地,用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这7个市本级公租房项目,总建筑面积70余万平方米,预计可解决11000余户家庭的住房困难。
从2011年开始,杭州市在主城商品住宅出让用地时,要求配建不低于10%的公租房。截至目前,杭州已有11宗商品住宅配建地块成功挂牌,共计配建公租房约1277套。2012年8月,杭州改变原先价高者得土地的出让规则,保证保障房的充足供应。
杭州公租房在申请条件方面,有着其他住房保障方式所不能比拟的优势——突破了对户籍的限制。只要持有杭州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就具备公租房的申请资格,而并非一定要求有杭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
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0月31日,杭州市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39797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实现开工9010套,分别完成省政府下达杭州市政府年度开工目标任务的104%和101%;截至2012年11月30日,杭州市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竣工23311套,完成省政府下达杭州市政府年度竣工目标任务的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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