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01日讯 针对被执行人难找的情况,执行干警连续作战,开展错时执行,组织凌晨集中执行和晚上突击执行。对于疑难案件,执行干警群策群力,灵活变通。在公安、工商、国土、建设以及金融部门的支持下,法院建立起固定的查询终端或快捷查询通道。
昨天,记者从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专项执行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历时三个月的活动期间,拖欠劳动报酬,追索赡养费、抚养费,交通事故或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等8大类民生案件,得到重点执行,涉民生类案件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
据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惠谊介绍,从2012年11月1日开始,全市法院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专项执行活动。活动明确将拖欠劳动报酬,追索赡养费、抚养费,交通事故或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等8大类案件,作为专项活动中重点执行的案件。
三个月来,通过强化被执行人财产报告、网上查控、特殊主体通报、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强制搜查、罚款、拘留等措施,全市法院共执结相关案件1549件,执行到位金额5529.37万元,其中涉及拖欠劳动报酬案件947件,执行到位金额710万余元;涉及交通事故或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489件,执行到位金额1668万余元。活动期间,各地法院对100名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对503名被执行人进行了媒体曝光。
据了解,具体执行中,各级法院坚持“程序穷尽、措施穷尽、线索穷尽和方法穷尽”的执行“四穷尽”原则,依法采取并综合运用各种执行手段,做到既严格执法,又文明公正。通过开展错时执行、群策群力,向媒体通报、社会公告等形式,执行工作全面深入,取得了良好成效。
据了解,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数额较大”和“造成严重后果”的标准,欠债不还的债务人,除了承担民事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刑七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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