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8日讯 2月27日,龙游供电局工作人员将第一笔2713.2元的退还电费款送到龙洲街道敬老院负责人的手中,在该院集中供养的40名“五保户”成为龙游县首批享受到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用电政策的受益者。
根据浙江省电力公司部署,自2012年7月1日起,浙江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设置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用电基数的政策。并于3月1日起正式办理“两保户”免费用电业务。对于符合条件“两保户”,在去年7月1日到办理免费用电登记手续期间可享受的免费用电对应的电费,将进行一次性退还。
为了做好“两保户”免费用电政策实施工作,当天,龙游供电局在组织业务人员在社区办公楼、农村村务室设立“两保户”免费用电办理服务点,通过开展上门服务,现场办理登记业务,方便行动不便的“五保户”老人和身患残疾的“低保户”,真正将惠民政策送到他们手上。
在流动办理服务点现场,头发花甲的老人们心里乐开了花:“现在国家政策真是好啊,让我们享受这么好的服务和待遇,真是高兴!”“是啊,我视力不好,很少看电视,用的灯泡也是节能型的,每个月的用电量不超过20度。这个政策让我们这样的‘低保户’受惠很多啊!”一位视力有残疾的阿姨一边办理登记手续一边高兴地说。
“‘两保户’在办理免费用电等级前应享受的免费用电对应的电费,我们将及时进行退还,对于当月超过15度免费用电基数的,将按基数进行退还,对于未超过15度基数的,我们将按照实际用电数进行退还。”该局“两保”免费用电办理作人员介绍说。据统计,这一优惠政策将惠及龙游县8020户“两保户",共108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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