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1日讯 小区业主兴起“圈地运动”,将公共绿化带变成菜地和养殖场。开发商忍无可忍,将一业主告上法庭。2月26日,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
此案虽不是“惊天大案”,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场口水仗还是值得“围观”的,同时也给其他有“圈地想法”的居民们敲响了警钟,这样做可能会惹上官司。
案件背景:
市区城西鹅亭境园为经济适用房小区,由绍兴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开发中心建设开发,于2009年7月竣工,配套建设绿化设施总面积9068.15平方米,加上后期的绿化养护,小区绿化设施共投入资金828705.60元,平均每平方米造价(养护)91.39元。近段日子来,小区内部分居民侵占小区绿化带,在上面种菜、养鸡,情况愈演愈烈,给小区环境卫生造成恶劣影响。其中,业主余女士将一块绿化带内的草拔除,开发商遂将余女士告上法庭,要求余女士赔偿5400余元。
余女士的“说法”:
余女士认为,开发商的绿化养护工作不到位,导致小区许多树木枯死,绿化带杂草丛生,蚊虫、老鼠较多。余女士及其他业主多次反映此情况,开发商都没及时处理。另外,开发商聘请的物业管理不到位,导致小区许多业主擅自在绿化带上种菜、养鸡、养鸭,甚至有业主将绿化带浇成水泥地,摆上石凳,开发商对此置之不理。
至于余女士拔除绿化带的杂草,是迫不得已。绿化带内有老鼠和蚊子出没,老鼠沿墙壁爬上楼,咬破纱窗,进入余女士家中。余女士多次向开发商反映,都无人来管。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她动手将杂草清除,根本不存在破坏绿化带整理成菜地的情况。
再则,余女士认为,小区内有30多名业主存在“圈地行为”,为何开发商只起诉余女士一家,这不合理。
开发商的“说法”:
开发商认为,余女士擅自把绿化带破坏掉,整理成菜地,破坏了整个小区的绿化配置,也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开发商提出,他们并非针对余女士一户,小区内确实存在其他业主私自损坏公共绿化带的现象,不管业主出于何种理由,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小区全体业主的权益。目前,开发商已向这些业主发出了通告,要求对方停止损害公共绿化等设施,并恢复已损坏的公共绿化。如果业主不采取补救措施,他们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其他业主和物业如是说:
提及小区的“圈地运动”,广大业主满腹怨言,一肚子的“气”。家住该小区的王先生介绍,这些绿化带属于广大业主的公摊面积,每位业主都出了钱,然而有些业主从私利出发,圈占绿地养鸡、种菜,他们多次向物管反映,未见任何效果。
小区物管负责人称:“如今小区的绿化环境确实让人恼火,业主们对此意见非常大。据统计,该小区有30多处绿化带被破坏。我们劝说多次,但没有效果,又没有执法权,只能向小区开发商汇报。”
法官实地踏看:
法官经实地调查发现,余女士对绿化带破坏的情况确实存在。另查明,小区存在绿化分布不均的情况。余女士破坏的绿化带,不属于小区门口及主干道区域。
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该小区绿化存在分布不均的情况,同时余女士仅破坏了绿化带内的部分草坪,并未将绿化带内的树木拔除,故开发商要求余女士按照每平方米平均绿化投入及养护标准予以赔偿,该院不予支持。根据实际情况,法院酌情确定余女士赔偿开发商绿化损失639.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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