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6日讯 不打官司、不花钱、不伤和气,丽水已有越来越多的人乐于通过调解来解决矛盾。通过“大调解”,2012年我市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7358起,调处成功率达96.58%。目前,丽水有调解组织近3500个、调解员超1.5万人,全市“大调解”工作体系已基本形成。
据了解,2010年我市出台了构建“大调解”体系的相关政策,经过三年的实践和探索,全市各级各部门将“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日常工作和群众工作中。截至2012年,全市共建立调解组织3489个,共有专兼职调解员15433人,“大调解”组织网络初步形成,市、县两级均已建立“大调解”办事机构或平台,百姓走到哪儿都能找到说理的地方。
目前,“大调解”的优势已在丽水显现。据统计,2012年全市基层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8559起,调处28328起,调处成功27358起,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分别为99.19%和96.58%。
在行政调解方面,市公安局全力在全市设立行政调解中心11个、分中心10个、调解室114个,调解治安行政案件占治安案件总数的41.65%,成功调解交通事故案件占交通事故案件总数的76.57%。司法调解方面,各基层法院建立司法调解中心,开展调解、引调、司法确认等工作,在立案窗口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全市法院去年引调成功案件数占一审民商事收案数的22.9%。
“通过调解,将当事人双方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使矛盾双方不打官司、不花钱就能快捷解决问题,对社会的和谐稳定无疑大有益处。”据市委政法委大调解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大调解”达到了法律和社会效果的双赢,已成为丽水百姓化解“烦心事”的好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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