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7日讯 昨天,有网友在网上发帖称,自己和朋友在路桥一家餐馆吃饭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强制收取了餐具费和调料费。
对于这名网友的遭遇,很多人在帖子后面留言表示“同情”之余,也纷纷吐槽自己遭遇的种种餐馆“潜规则”。
对此,市消协的工作人员回应,餐馆在未告知消费者的前提下收取相关费用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属于强制消费。
买单时发现被多收了10元钱
网友“好多好多好吃的噢”在帖子上说,昨天中午他和两个朋友到路桥银座街南段的老郑羊肉馆吃火锅。结账的时候,服务员告诉他们一共是175元,可是当他们拿着账单仔细核对一遍后,发现多出了10元。
羊肉馆的服务员解释,这多出的10元钱中包括3元餐具费和7元调料费。
“收取餐具费就算了,这种情况在其他餐馆里也遇到过,但是收取调料费还是第一次遇到。”网友“好多好多好吃的噢”有点不理解,“如果我们不支付调料费,难道是要自备调料吗?就算要收钱也应该清楚地标记出来,或者在消费前由服务员告知。”
昨天,记者以订餐的名义联系了路桥这家羊肉馆,餐馆里一名姓刘的店员说,餐具费和调料费一直都是向客人另外收取的,餐具每份1元,调料费按人头来算,每人收取2元到3元不等。
“餐具的费用我们都在客人使用的碗筷包装上标明了,而调料的费用我们也会在客人点餐时告诉他们。如果客人太多了,服务员也有可能忘记。”这名店员说。
网友吐槽在餐馆“吃”了不少闷亏
在“好多好多好吃的噢”发的帖子后面,很多人留言表示“同情”,也有不少人纷纷吐槽自己遭遇的种种餐馆“潜规则”。
网友“欢乐长安”说,以前去餐馆吃饭,如果自带了酒水,商家一般都要求收取开瓶费或者服务费,不知道从何时开始,这都已经成为了“行业惯例”。
“纸巾、餐前的小菜、茶位费……这些经常在结账时才被告知,这样的‘闷亏’不知道吃了多少次,餐馆收费可以,但至少要让顾客知道钱花在哪里了。”网友“suyen-syx”说,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管管这些不合理的餐馆“潜规则”。
市消协表示,餐饮企业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餐具调料等
根据网友的这些遭遇,昨天,记者联系了台州市消费者协会,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餐饮企业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消毒合格的餐具,并承担相应的消毒费用,不得将此转嫁给消费者。
餐饮企业向就餐者提供餐具、调料等配套设施及服务,其费用已包含在经营成本之内。因此,消费者有权对收费餐具和收费调料说“不”。消费者即便使用了收费餐具,也可拒绝买单。
此外,餐馆在收取所谓的茶位费、开瓶费等相关费用前,要先告知消费者,否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属于强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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