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首创"消防检查日"制度 每月19日定期检查
2013年03月20日 06:44:26
浙江在线03月20日讯 日前,金华出台了一项制度,把消防安全责任与政府主要领导干部挂钩,每月19日确定为消防检查日,他必须开展消防监督检查。该制度实施主体是各县(市、区)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比如金华市本级由常务副市长带队。
根据这项制度,责任领导需要关注消防安全重点工作、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落实情况、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情况等,并开展消防监督检查,还要负责协调解决消防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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