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嫌买家不给红包 拒绝协助土地证过户一拖20年
2013年03月26日 16:15:37
浙江在线03月26日讯 平阳的程先生20多年前买了一间房子,土地证一直没过户。原因是卖方要红包,否则不过户。平阳县人民法院日前审理这起官司,认为过户要红包于法无据,判令卖方协助程先生办理房屋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
1991年3月,平阳县水头镇的周某夫妇将一间二层楼房以35500元的价格卖给了程先生。双方立下房屋买卖契约,程先生支付了房款。周某夫妇协助程先生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当时,程先生未提出办理土地证过户手续。
事后,程先生多次找周某夫妇要求办理土地证过户手续,对方表示,程先生没有按之前口头约定给付2.2万元的红包,拒绝协助过户。
程先生在2012年1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被告方坚持认为,当时双方有约定给红包才协助办理过户,并说这是当地的习俗,一般不会在买卖契约中注明。程先生一方认为,买卖契约并没有约定红包事宜。
法院审理认为,该案中房屋买卖协议认定合法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房地产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因此判决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房屋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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