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市长17日在参加直播访谈时说,现在温州已经推行“河长制”,会对塘河加强整治,并承诺治理好之后会下河游泳。
“河污染,找河长”,由“市长”任“河长”的“河长制”,这是当下各地治理水污染的一种新制度,这一制度如能真正落实到实处,或许能破解当前水治理“九龙治水,群龙无首”的难题。
所谓“河长制”,就是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每个河道旁,都要树立“河长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由“市长”任“河长”,责任到人,包干到户,考核明确,社会又能监督,在当前治污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或者口头喊治,背后放纵的情况下,不失为一种较好的方法。
过去,“市长”一直强调发展地方经济,强调招商引资,结果钱多了,水却脏了,一些基层干部说,过去讲“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现在却是“一方水土毒一方人”,道出了片面强调经济的恶果,最后群众怨、媒体骂、领导批。
从“市长”任“河长”来说,最大一个好处就是解决了“九龙治水各管一头”的局面。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一条河道,居然涉及八九个部门,比如工业污染归环保局、河道保洁归水利、生活污水归城乡建设部门……看起来都有人管,但真出事,又谁都可以推卸责任,难怪乎今年年初温州有人“悬赏环保局长下河游泳”,环保局长马上推说是生活污染,不归他管。
从现实来看,过去让“局长”管“市长”的制度,本身就存在很多问题。局长属于下级,怎么能管好市长招商引资来的项目,一旦发生污染,市长瞪一下眼打个电话,局长有多少个胆敢“太岁头上动土”?
而现在有了“河长”,抓住了问题的牛角,“市长”有能力协调各方面理想,又是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考核和监督只需抓“市长”,简洁明了,有利于治水。
当然,要让“河长制”真正发挥威力,还必须与“市长”个人利益、前途挂钩,如果说“市长”没有兑现承诺,没有完成目标,则在升迁、奖金等方面应该受到相应处罚,甚至一票否决,相信水污染治理能有实质性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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