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取款机上拾卡盗钱 顺手牵羊“取来”一年刑
2013年05月13日 14:15:08
浙江在线05月13日讯 在自动取款机上“顺手牵羊”取走对方卡上12000元现金,却“取来”了自己一年刑期。近日,缙云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潘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今年3月5日,缙云人潘某来到该县大洋镇前村村邮政储蓄的自动取款机取钱,发现自动取款机内留有他人银行卡且能继续操作,看四周无人,潘某认为是天上掉馅饼了,起了贪念,随即分6次从该卡内取得现金1.2万元,并将该银行卡带走藏到自己的家里。
第二天,粗心大意的失主报案后,公安机关通过调取监控录像掌握了潘某的基本情况,并将潘某抓获归案,追缴赃款1.2万元,返还给被害人。
缙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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