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4日讯 杭州单女士216万全款付清,拿到“三证”准备用于女儿结婚的婚房,却住不进去。原来,原房东竟和他人签有20年的租赁合同。
昨天下午,这起引发社会关注的二手房买卖纠纷官司二审开庭。租客刘某不服一审判决,在上诉中要求撤销一审对20年期租赁合同无效认定和责令其腾退房屋的判决。
庭审场面火爆租客遭“围攻”
庭上,租客刘某一方提交了三份新的证据,两份是由锦绣江南小区物业出具的证明:一份是物业公司说去年7月15日就已经告知中介,涉案的这套房子已经出租;另一份证据是,物业公司称去年6月27日,刘某就已经缴纳物业费和提交租赁合同备案;再有一个就是央视《今日说法》今年4月1日对本案的报道中提及当事各方的一些说法。
代表租客刘某的律师,列出几大理由:
刘某一方认为,租赁合同本就签订于转让合同之前,且已在物业管理处备案,并履行了交纳租金等义务。
一审中法院认为租赁合同不具有效力证据不足,刘某一方认为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并认为原审法院在适用法律方面自相矛盾。
原房东依旧亲自到庭,还带来了一个义务给他作公民代理的男子吴律洪。单女士和女儿女婿,也都亲自到庭。
和一审相比,昨日下午的二审火爆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特别是原房东以及原房东带来的公民代理和租客刘某,三人嗓门格外之大,针锋相对。
而单女士一方代理律师在法庭上用“黄世仁”来暗讽租客刘某用租房20年这一表面合法形式掩盖放高利贷的行为。
租客刘某律师则认为,单女士一方说刘某放高利贷没有依据。法庭上形成单女士一方、原房东和卓家房产中介三方“围攻”租客刘某的局面。不过,原房东和单女士一方也当庭谴责房产中介在牵线卖房过程中因为审查不严引发本起纠纷。
官司纠纷难解,婚期无限制拖延
一脸憔悴的单女士昨日是以旁听者的身份来到法庭的,她说216万购房款已经耗尽了两家的积蓄,现在钱付出去房产证拿到手,房子却住不进去,让两家人都陷入了无尽的烦恼和痛苦。
单女士说,女儿和男友在大学期间就确定恋爱关系,交往三年,原本准备购入婚房装修后今年1月4日登记结婚,现在也因为官司原因无限期延长。
“肯定要等官司有结论,房子真正到手后才能定结婚的日子。”单女士说,房子钥匙目前还是由租客刘某掌握,但她通过物业把水电给断了。
“房子目前空着没人住,也没法住。”涉及官司的房子断水断电的说法也得到了租客刘某的证实。刘某说,自己也是受害者,如果官司输了,房子给了单女士,他借给原房东的巨款也可能要不回来,因为原房东已经破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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