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锦绣江南小区,从来没有一件事让这个小区如此被关注。
该小区“买房买出20年期租客案”,昨天(3日)又开庭了。
这次是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手持20年租期的“租客”刘某对原房东王先生、新房东梅先生和中介公司一并提起上诉。
此前,本报去年10月27日、今年3月1日两次报道了这一案件的开庭和判决情况。
当时,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刘某要求确认租赁合同有效的请求,要求刘某限期腾退这套房子。
4月1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播出了这一案子,影响力扩大到全国。
从去年8月6日发现买进的房子惹上了租赁纠纷,到昨天开庭,事件一路发酵近10个月。这10个月里,替女儿女婿买房的单女士每次带记者上门去那套房子敲门,都没人回应。“门锁被租客刘某换掉了,进不去”。
但另一方面,对买卖合同持有异议的刘某说,“房子是在我这,但他们拿着房产证,把我的水电全断了,叫我没法使用!”
“女儿婚期本来是今年1月份。”单女士摇头说,“现在怎么结?连证都没领!”
物业公司开具新证明
小两口梅先生和胡小姐,这次作为被上诉人出庭,他们默不作声,只听几方律师你一言我一语。
不甘败诉的租客刘某,重新聘请了省内知名律所两名专司房地产纠纷案的律师。
刘出示了两份新证据,是由小区物业开具的证明和情况说明。
证明称,租户刘某在去年6月29日已经去物业公司办理了出租备案登记,缴纳了物业费。
证明还称,去年7月15日当天,卓家房产前往物业服务处借这套房子钥匙时,物业工作人员已经告知中介这套房子在出租。
对此,梅先生方面、中介公司和原房东王先生都予以否认,称物业最新的说明与一审时接受法庭调查的笔录相矛盾。
二审不判,没法结婚
刘的律师说,刘的租赁合同从几个层面都能证明是有效的:合同是自愿签的、缴纳过物业费、在王宝昌(原房东把房子抵押给王宝昌借钱,并授权王宝昌,如果不能按时还款就可以代为处理抵押房屋的人,梅先生小两口就是从王宝昌那里买到了原房东王先生的房子)抵押登记之前……
“他借用了把房子租给我的形式,说实话没东西我也不借的。我用一年就是2万租金,你还我38万。”刘某向法官解释,40万元钱是20年期的租金。
“刘某拿伟通公司做掩护,20%的高利贷!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原房东王先生的代理人当庭怒斥。
在《今日说法》节目中,梅先生提到,看房时曾问过中介,客厅里有马桶是怎么回事?
当时中介解释说,原房东要卖房,有些东西不舍得留给买房的人,所以要拆了自己卖掉。
而刘某律师则强调说,当时梅先生一家人已经对装修提出了疑问,中介当时理应知道存在租客一事。
“7月14日去看房,还是乱得一塌糊涂,地上灰很多,根本没人住。总共有五六次吧?每次看房都是从物业拿钥匙,物业什么时候说过有出租的?”梅先生方面答辩说。
因上诉人刘某申请调看物业公司对房子出租的登记备案情况等新证据,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有人听说,小两口计划推迟到今年10月份再办婚礼。
但单女士说:“二审不判,日子肯定定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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