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遥远的地方》、《康定情歌》、《半个月亮爬上来》、《掀起你的盖头来》……这些家喻户晓的歌曲,都出自著名音乐家王洛宾之手。王洛宾是我国20世纪最负盛名的民族音乐家之一,有“西部歌王”美誉。
这段时间,王洛宾的儿子为父亲的作品在宁波打起著作权官司。目前,宁波中院、慈溪法院和余姚法院已受理38件,索赔金额达56万余元。
王洛宾有三个儿子,他生前曾立下遗嘱,指定所有遗产(包括自己作品著作权在内)由三个儿子继承,并进行了遗嘱公证。1996年3月,王洛宾去世。2008年3月14日,长子王海燕和次子王海星出具《放弃实体权利声明》,将两人享有的父亲作品著作权全部转让给弟弟王海成一人,并对《声明》进行了公证。
最近,王海成在宁波委托了代理人,起诉了38家KTV,他在诉状里说,自己享有许可他人公开表演或者公开播送音乐作品的表演的权利。但他发现,宁波不少KTV收录了父亲创作的歌曲,未经许可就擅自向消费者播放MV,属于侵权行为。
王海成称,这些KTV平均每家收录父亲创作的歌曲二三十首,要求他们按每首400-500元不等支付赔偿金,并承担自己的维权费用,共计56.87万元。
王海成的代理人还曾和公证员一起在这些KTV消费,全程录像取证。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中院法官介绍,涉及娱乐场所的著作权纠纷案件,以往大多由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下称“音集协”)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作为原告起诉,音集协作为原告的案件约占全部音像著作权案件六成以上。王海成案件的出现,说明现在除了集体维权,还有著作权人开始直接以自己的名义维权,各娱乐场所应该进一步加强版权意识,如果不知道歌曲的版权所属,可联系音集协缴纳版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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