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7日讯
每年夏季,最值得期待的福利就是高温费了。如今,八月已经接近尾声了,不少网友反映这笔“福利费”还没有到位,而更有网友爆料称,自己的单位不但没有因为“高温”发钱,反而扣了钱。
网友小林是杭州一家私营企业企划部的员工,大部分工作时间都在室内,所以虽然对高温费很期待,但他们也从没奢望能享受到公司这笔“福利”。
8月上旬,小林和同事拿到了7月份的工资条,上面除了常见的工资、奖金外,一个扣款数字“-50”很刺眼,也让小林和同事大为不解,再看项目,显示为“降温费”。
不仅没有发高温费,相反还扣了员工50元作为“降温费”。对此,小林所在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说,高温季节,小林所在的部门空调开得太低,公司以此为戒,该部门每个人都扣50元。
根据小林提供的照片,他们部门空调温度设定为16℃,室内温度显示的是24℃。而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夏季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的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钱梁擅长于劳务维权,并且对高温费也有自己的研究。在他看来,小林所在公司的做法,虽然仅是公司内部的一种管理方式,但未必是坏事。“企业对于员工将空调打得过低的行为,进行扣钱处罚,初衷可能更多的是从经济利益考虑,但从另一方面,这也是对节能减排的支持。”
而在钱梁看来,现在的高温费有点像“鸡肋”,因为不具有强制约束力。“目前有关高温费的政策和要求都只是一个指导性的文件,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存在弹性,企业就具有自主性。”钱梁还特别强调,高温费并非仅针对室外工作,室内工作也可以享受。
没有强制力,就可以不发?钱梁律师的回答是:也不一定!“高温费虽然在法律上暂时不具强制力,但在浙江地区的实践中,往往能获得仲裁支持。实践中已经有多个仲裁裁决支持劳动者的高温补贴请求。”钱梁说。
针对高温费发放问题,钱梁建议,如果符合发放高温费相关规定,但劳动者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发放清凉饮料费的,可以拨打电话12333,86612333咨询具体政策或者投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