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7月18日讯记者今天从浙江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出台了《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首次提出鼓励网络创业,将网络创业高校毕业生列为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社保补贴政策扶持对象,这也是全国首创。
此次出台的《意见》,从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和就业援助等方面,明确了新的政策措施。在鼓励到社区(村)公共服务平台就业、加大创业扶持力度、鼓励网上创业、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给予求职补助等方面有创新和突破。
作为电子商务大省,浙江网络零售业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意见》指出,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经营并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实名注册认证的,经人力社保、财政部门认定,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对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的,可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而在自主创业金融扶持上,由原先规定的2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额度提高至30万元,两年贴息期限延长至3年,帮助高校毕业生解决创业资金问题。
如何解决基层工作待遇偏低、稳定性较差等问题?《意见》中也有规定,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被选任或招聘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平台专职工作者的,应确保其年收入不低于当地上一年的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其中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可从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经费中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同时,《意见》还规定加大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从2013年起,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儿、残疾人等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还将研究制订改革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制度的实施办法,简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程序,积极探索以劳动合同取代就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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