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查获10余吨毒猪头和1吨多“人造海蜇”
2013年11月12日 10:43:38
浙江在线11月12日讯 11月上旬,经过警方前期侦查和审讯调查,缙云人丁某等4人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刑事拘留。在对这4人开设的窝点检查时,民警共查获10余吨毒猪头、1吨多“人造海蜇”。
今年9月,缙云县公安局在联合质监局等多部门对缙云县食品市场进行拉网式摸排时,接到群众举报称,溶江乡洪坑桥突头村一民宅内,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窝点。当地公安局立即联合相关部门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并于9月下旬对该窝点进行了突击检查。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冷冻毒猪头10余吨,更让人吃惊的是,违法人员竟然利用海藻酸钠、工业用氯化钠等原料制作“人造海蜇”,仅当天查获的就有1吨多。此外,还有各类食品化学添加剂约1吨。执法人员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丁某等4人。
经调查,自2010年至今,丁某等人在未办理任何生产经营证照的情况下,在自己家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的工业用盐、松香等原料加工制作猪头肉,并用硫酸铝铵、氯化钙、海藻酸钠三种添加剂混合加水制成“人造海蜇”,然后拿到市场上以海蜇丝进行批发贩卖。经鉴定,这些“人造海蜇”中铝含量超标准30多倍。食用后,会严重损害人体健康。
该窝点以缙云为生产销售中心,辐射周边多个县市,已形成一个固定产业链条,数量之多销售之广危害之大,在历年查处的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中较为罕见。
经审讯,涉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均如实交代了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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