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杭州市良渚遗址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3年11月28日 05:38:11
浙江日报11月28日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杭州市良渚遗址保护管理条例》进行了审议,现决定予以批准,由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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